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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检察院:坚持围绕“严、真、实”强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成效显著
2018-10-15 17:14:00  来源: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睢宁县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严格按照"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检察方式方法,规范监督程序措施,注重全方位多角度保障押犯权益,紧紧围绕“严、真、实”三项举措切实强化在押人员自身维权,取得显著实效。

  一、“三关”检察强调 “严”字。一是严把“收押入所关”。一方面,加强对程序是否合法检察。检察收押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有拘留证、逮捕证等相关法律文书,是否属于法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等。另一方面,专门制作 “入所调查表”, 加强对在押人员入所前情况了解。把收押凭证是否齐全、入所原因及手续是否合法、入所时是否进行体检、入所前身体有无受伤、有无受到刑讯逼供、有无财产控告申诉等列为重点调查内容,要求每位被羁押人员在被关进看守所之前必须如实填写。二是严把 “羁押期限关”。 建立超期羁押提前预警机制,切实纠防超期关押。对羁押即将到期在押人员,及时监督看守所向办案单位督办、催办。对延长羁押期限的,检察办案单位是否有完备法定手续,是否及时换押等。三是严把 “出所释放关”。专门制作 “出所调查表”,加强出所调查。将调查获取的信息,及时进行归类整理,针对看守所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2016年以来,通过“三关”审查监督,共向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37条,向有关办案单位提出羁押期限提前预警16次,累计为在押人员追回非法扣押财物6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二、教育感化押犯力求 “真”字。在权益保障方面,睢宁县院在强化日常监督,切实维护押犯控告申诉权、人身安全及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等基本权利的同时,切实做到 “三真”:真心关怀,真情感化,真话取信,以“三真”教育挽救在押人员,感化脆弱心灵,维护合法权益。驻所干警每日深入在押人员生活、劳动、监管三大现场,认真开展“查、巡、谈”工作,及时掌握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和合理诉求,真心实意关怀他们生活和实际困难。深入监区与在押人员面对面谈心、交心,通过交流沟通,取得在押人员对检察官的信任,敢讲真话,肯说心理话。针对未成年在押人员较以往增多,且思想不稳定,情绪波动大,影响监区安全稳定等情况,驻所检察室以人文关怀为主题,切实做到亲情感化,真情帮教,使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积极做好未成年在押人员法制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

  三、检察监督举措突出 “实”字。首先是主动,睢宁县院驻所检察室主动制作并发放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联系卡、驻所检察官与在押人员亲属联系卡等卡片。积极与办案人员、在押人员亲属沟通,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多方获取更多有价值监督信息,为驻所检察监督提供有效信息保障。在 “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中,面向社会公布监所检察举报电话,随时受理人民群众控告、检举和申诉。其次是公开,做到“检务公开”进监区、监舍。在看守所内着力推行检务公开制度,把在押人员最关心的法定羁押期限、权利义务、驻所检察室职责及与驻所检察干警联系方式等内容张贴到每个监室,向在押人员公开,使在押人员进一步了解驻所检察工作,进而在知法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每个监室设置了检察信箱,便于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三是规范,严格依照刑诉法等有关法律和看守所检察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驻所检察工作。认真做好每日表、卡、薄等相关内容登记,有效发挥基础业务工作在检察监督中作用,从中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管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巡查巡视、跟踪谈话、出入所调查、监外执行等相关制度20多项并挂牌上墙,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促进工作。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