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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条数据牵出一起错误执行案 检察监督退还重复执行罚金
2021-08-25 16:38: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茂名9月2日电(通讯员于兵万 肖彦)“法院有可能出现了执行错误,可能把两份判决的罚金都执行了,多执行了被执行人2万元。”近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余秋红在录入刑事财产刑执行数据信息时,发现其中的一条信息显示:一份裁判文书中的罚金有两次执行到位的记录,一次4万元,一次2万元。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她的注意。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她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查询了案件的办理情况。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明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11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生效后,发现其还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法院于2018年1月29日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其前罪、后罪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两份判决书分别由不同的法官作出。经过初步核实后,检察官余秋红作出了上述预判,并向分管副检察长进行了汇报。

  “要把这个线索作为一宗案件来办实、办细、办好,切实维护好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是维护国家司法公信力。”该院副检察长许国良听取余秋红的汇报后说道。

  为确认被执行人马某明是否还有其他犯罪被执行的情况,余秋红经过几番周折,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马某明所服刑的监狱,通过驻监检察室的检察官找到了被执行人马某明了解情况,并调阅了执行档案,证实马某明只有上述两份判决,执行罚金合并后应当是4万元。

  随后,余秋红又奔波50多公里来到被执行人马某明的户籍所在地调查核实缴纳罚金的情况。在村委会干部的带领下,她来到了被执行人的家中,并找到了被执行人的母亲。由于地处偏僻、语言不通,在村里年轻人的翻译下,余秋红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母亲重病缠身,生活十分困难,根本无法帮被执行人马某明缴纳罚金,其他家属也没有帮忙缴纳罚金。

  后经向法院调取相关法律文书及凭证,并向执行法官调查核实情况,证实法院先后对两份判决都进行了立案,并移交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明名下的银行账户有存款可供执行,于是便出现了重复执行的问题,多划扣了被执行人马某明名下2万元存款,并已全部上缴国库。

  针对上述情况,电白区检察院及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明返还多划扣的2万元。接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法院立即启动核查机制核实案件执行情况后,向省财政厅申请退还多上缴国库的2万元,并及时进行了回复。

  电白区检察院还就财产刑案件中发现的裁判、立案、执行等环节存在衔接不够通畅,机制不够完善,审查把关不够严格等问题向法院提出了口头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完善衔接机制、堵塞漏洞、规范执行行为,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均被法院采纳。

  许国良在分析总结该案办理情况时说:“通过我们的监督,一方面可以促进财产刑得到及时、全面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另一方面可以促进财产刑执行依法、规范进行,依法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