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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路边象棋残局变骗局“好戏连连”上前“挑战”需谨慎
2019-10-10 17:23: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中国象棋博大精深,象棋爱好者大都热衷于“破局”,然而路边摊看似考验棋艺的“象棋残局”,实际上却是诱骗路人参与的骗财陷阱。2018年以来,睢宁县检察院共办理利用“象棋残局”实施诈骗案件11件25人,作案地点跨及江苏、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等多个省份,诈骗数额达百万余元,被害人涉及数百人,应引起警惕。

  一、红黑任选、和棋红胜,迷人眼球。象棋残棋分为清局和红局,清局规则对于双方来说均是公平,而红局一般为纷和局,或者红先黑胜局,案件中的象棋残局均为“红局”。犯罪嫌疑人一般将“红黑任选、红方先行,和棋算作红胜”三条规则白纸黑字地写在棋摊上,并注明“随意押注下棋,如果赢了可以拿回双倍押金”等字样,吸引路人围观。从棋面上看,红方明显占有优势,参加者一般都会选择红棋,认为自己十拿九稳,轻易就能破解棋局。但事实上,残局是由古棋谱加工修改来的复杂棋局,其中的局点均为固定,红棋很难赢,即使想要和棋也必须按照棋谱一步步走,一般人很难每步都走对。如据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供述,其自2016年摆局至2018年案发,未有一个被害人破解过棋局。

  二、角色互演、争唱双簧,以假乱真。设局者均为团伙作案,每天玩角色扮演,以假乱真,如每人轮流充当庄家,负责下棋,其余人则各有分工,有人扮演围观者,煽动路人入局;有人扮演下棋高手,“好意”支招;甚至还有人充当“热心人”,在下棋者没钱时来“好心借钱”。如在齐某、钟某某等人诈骗案中,8名犯罪嫌疑人轮流摆摊,一人与“坐庄者”假装“对弈”成功,制造局面简单可胜的假象,吸引挑战者向前挑战,二人扮演围观者并通过指导棋招等手段干扰挑战者的思路,待被害人输光钱后,又有一人表示可以通过支付宝转账套现借钱给被害人,还有四人充当路人在旁边起哄、撺掇,其中被害人周某某便在一个小时内“输掉”近1.6万元,其中1.4万元均是从观棋的“热心人”处转账提得。

  三、执法不易、取证困难,故态复萌。犯罪嫌疑人在汽车站、火车站、市民广场等人流大的地方不断变化场地摆摊设局, 按照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但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负责“望风”,往往还未等执法人员靠近就通知了设局者一哄而散,待执法人员走后,再选择下一处摆摊设局。而且由于涉及诈骗行为,相关部门的执法范围有限,彻底清理受到很大制约,需要公安机关处理。但在实际中,往往因为取证困难,案件查办并不理想。如在2016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钟某某、曹某某、时某某等4人就曾因涉嫌诈骗罪分别被上海、南京、绍兴等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因证据一直无法补足最终被释放。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介作用,曝光典型案件,揭露路边象棋残局活动的本质,特别要对一些江湖残局进行解密,披露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特点,使广大群众提高自觉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治安、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加大对设点摆棋的巡查执法力度,形成全覆盖、高压监控态势。同时,鼓励群众对流动象棋残局摊点进行举报,借助社会力量,对摊点坚决取缔,共同维护社会良好风气。三是加大打击力度。侦查机关在取证过程中,要注重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及时调取犯罪嫌疑人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记录等,根据相关信息及时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固定证据。司法机关要严格司法,确保办案质量,形成强烈的震慑效应。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