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通过设置象棋残局方式实施诈骗一案,经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王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六千六百元被依法予以追缴,发还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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