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被依法判决
2020-04-08 09:04: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虚假诉讼、赌博一案,经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被告人胡某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胡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元被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