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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苗某某被依法判决
2020-03-26 17:32: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苗某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一案,经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被告人苗某某犯过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