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孙某某故意制造车辆撞击事故,骗取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金159937.5元。近日,由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经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被告人孙某某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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