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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邵某某被依法判决
2020-06-03 08:42: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邵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经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被告人邵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