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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院积极构建“嵌入式”监督模式 “人案双管”精准内控 提升案件监管质效
2020-05-11 08:26: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睢宁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同步监督机制,全力打造“管人+管案”的精准内控模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的正确运行,建立以案件为核心、以督察为主体的常态监督体制,实现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双提升。

  一是划好职权分工“刻度线”,确保“管、督”无缝衔接。通过出台《关于加强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相衔接机制实施细则》,明确规范检务督察和案件管理在日常监督案件中的职权分工。检务督察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就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主要“管人”;案件管理部门对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统计分析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进行管理、监督、预警,主要“管案”。两部门既分工明确、又职能互补,全面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资源共享“出实招”,确保“防、控”多管齐下。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全市率先上线运行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系统,设置司法办案、重大事项报告、纪律作风等基本模块。依托该系统,两职能部门可依权限对全院干警办案及违纪信息“一键查询”,实现案件管理、干警绩效考评与检务督察工作的有机融合。

  三是扎紧责任压实“铁笼子”,确保“权、责”落实到位。完善层级压力传导机制,检务督察部门对案管部门发现的不规范问题逐一核实,列出明细向检察长书面报告,并向相关科室发出督察建议,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并作为对办案检察官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打好重点环节“果蔬牌”,确保“质、效”双向提升。聚集司法办案薄弱环节,将“案-件比”、认罪认罚、数据质量等重要考核指标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范围,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联合发力,确保问题查摆到位、整改到位;实行“监督与激励并行”机制,将2020年作为规范司法及干警履职能力提升年,相继开展“规范办案部门”“规范办案检察官”“规范卷宗 ”等系列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司法办案规范水平的提升助推案件整体效能凸显,2019年以来,该院获省、市级以上优秀或典型案例13件。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