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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院依法对一民营企业负责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0-04-26 09:12: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该院首次引入公开听证,依法对一涉嫌赌博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保障了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保护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春节期间,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家中闲暇无聊,得知沙某某经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以“推牌九”的方式赌博后,为参与赌博,经与沙某某共谋,由沙某某组织人员至朱某某家中赌博。经查证,涉案赌资累计75000元。

  朱某某是民营企业负责人,他与睢宁县某镇政府共同开发的某建材市场电子商务项目,属于该县重大招商引资商业项目。这个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封顶阶段,能否按时完工将影响该市场的正常投入运营。

  因朱某某对企业的复工复产、该建材市场项目的推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睢宁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确保不起诉权的透明、公正行使,该院依托《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听证办法》,首次采取公开听证会程序,邀请部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侦查人员、律师参与听证。

  在之后召开的座谈会中,参与听证的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参与听证会,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过程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感到公开听证有利于事实认定,有利于强化检察职能,希望能扩大范围、推广到其他案件中,促进对法律公平公正执行。

  同时,他们认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这次听证会,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担当,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强化和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检务公开,希望接下来检察机关和人民监督员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公开听证

听证人员展开讨论并投票表决

召开的座谈会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