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宁县检察院通过再审检察建议依法监督对一虚假诉讼合同纠纷案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并督促纠正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帮助28户村民挽回损失近1000万元。
该案因涉及当地村民共同利益,睢宁县院获悉后,主动作为,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一是全面调查,确认虚假诉讼事实。成立四人专案组,通过调阅法院案件卷宗,核实工程账目、询问相关人员,发现承包施工方陈某某已领取绝大部分工程款,民事调解书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已涉嫌虚假诉讼,遂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及时挽损,监督撤销原民事调解书。由于生效民事调解书涉嫌虚假诉讼,法院据此执行的涉案房产给村民造成损失。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已采取执行措施,挽回损失近千万元。三是化解矛盾,确保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由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涉案房产认定为违规占地,导致购房村民无法办理上房手续,该院按照“案结事了人和”的要求,协调镇政府、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依法妥善处置涉案房产,切实维护购房村民利益,有效消除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