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秋节前至2020年1月期间,孙某某利用负责税收奖励返还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万元。
近日,由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阳为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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