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至12月间,在QQ聊天工具上,卢某某(男)伪装成单身女性与陆某某谈恋爱,熟络后,卢某某谎称父亲生病、弟弟欠钱等,先后骗取陆某某人民币35000元。近日,由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卢某某提起公诉,经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被告人卢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被告人周某某违法所得19010.8元被依法予以追缴,返还各被害人。
睢宁检察办案故事走进最高检检察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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