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50件63人,其中,批准逮捕41件51人,不批准逮捕6件10人。
受理审查起诉141件171人,其中,提起公诉70件73人,不起诉4件5人。未经退回补充侦查且未经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一审公诉案件审结74件,“不延不退”案件占比97.37%。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纠正监外执行不当1件。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当1件。
三、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各类民事监督类案件16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办结4件。民事裁判监督案件三个月内审结率为100%。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200%。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再审改变2件。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办结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办结5件。支持起诉办结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16件。实质性化解争议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其中,行政类16件、民事类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件。其中,民事类2件,行政类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公益诉讼起诉率为26.32%。
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件。
五、未成年检察工作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66.67%,同比上升16.67个百分点。对涉罪未成年帮教28人,帮教率400%。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4人,救助率42.42%。
六、控告申诉检察
办理控告案件9件。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18件,实际救助人数6人;发放救助金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