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刘某某被依法判决
2023-03-31 17:32: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经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被告人张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被告人刘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