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梧州7月14日电(通讯员黄雪媚 江思婵)2020年6月至12月,50岁的龚某使用两部老人机及两张他人名下的银行卡,虚构多个角色,谎称自己有文物古宝出售,或称国家有文物宝藏需要资金解冻,投入一定的资金解冻后就可获得,先后对薛某等人实施诈骗,诈骗获利184700元。
“他们说要哪个‘国宝’,我都说有,而且他们一般都会描述那些‘国宝’的特征,我都会附和着,获取他们信任之后再骗他们转钱。”据龚某供述,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利用打电话方式向不特定的老年人实施诈骗,曾谎称自己有唐朝的“龙珠宝剑”、古代玉石手镯、民国时期使用“关金票”等文物古宝出售。“只要支付足够金额就可获得相应古宝”、“投入一定的资金解冻后就可获得国家有文物宝藏”……据悉,龚某收到诈骗款后,就到ATM取款机终端将诈骗资金取现,一部分用于日常开销。
2020年12月4日,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龚某涉嫌一起梧州市藤县公安局办理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当日对龚某涉嫌民族资产解冻案立案侦查并将其抓获归案,经讯问,龚某对其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该案遂破。
2021年2月28日,案件移送到藤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检察官审理后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检察官释法说理,龚某自愿认罪认罚。3月31日,藤县检察院依法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藤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