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贺州7月14日电(通讯员梁军 黄梦娇)一名年轻女子因家庭经济拮据,竟开多个微信号,一人分饰三角与同村男子网恋并实施诈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以邓某晓涉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梁某锋是水口镇某村村民。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已经三十岁还是单身,几年来邻里亲戚多次张罗为梁某锋介绍对象,但都没有成功。
邓某晓是梧州市长洲区人,于2016年嫁到梁某锋所在村子,至2021年2月一直在该村生活,其爱人便是梁某锋的远房亲戚。
邓某晓及其夫家的家庭收入除了务农,便是依靠丈夫外出打零工,因此家庭并不富裕,平时经济也较为紧张。2020年10月,邓某晓偶然了解到梁某锋想找对象,而相对当地大部分村民来说,梁某锋的家庭算得上富裕,于是便动了心思:能否通过梁某锋急于找对象获取钱款?经过仔细寻思后,邓某晓逐渐形成了一个大胆的计划——通过介绍虚构的女青年给梁某锋,假装与梁某锋网恋,不断向他索取钱财。
邓某晓购买了两个手机号码,并注册昵称为“邓清欣”“邓阿弟”两个微信账号,并于2020年11月初的一天,在一次与梁某锋接触的过程中,主动说她梧州老家有位闺蜜,从小一起长大,品貌较好,尚未出嫁,可以介绍给梁某锋,并将事先从网上下载的美女照片给梁某锋看,声称是“邓清欣”,梁某锋一看到肤白貌美的“邓清欣”,立即表示同意。
在邓某晓的“助力”下,梁某锋与“邓清欣”成功加上了微信,并谈起了“甜蜜”的网恋。邓某晓操作“邓清欣”的微信号与梁某锋确定了“恋爱”关系,为了让梁某锋相信双方的真实关系,又推送了“邓阿弟”的微信给梁某锋,声称是“邓清欣”的弟弟,并操作“邓阿弟”微信与梁某锋聊天,向梁某锋介绍家庭情况、告诫梁某锋不要欺负姐姐“邓清欣”等。
随着“恋情”的不断升温,2020年11月底开始,邓某晓通过“邓欣清”的微信号,以买节日礼物、衣服、化妆品等为由,向梁某锋索取钱款,数额从小额到大额,从开始的几十元逐渐到几百元、上千元,沉浸在“爱情”里的梁某锋并未发现异常。
2021年1月初,双方开始“谈婚论嫁”后,邓某晓便通过3个微信号所扮演的不同身份,以为保障婚后经济收入为由,告诉梁某锋“邓清欣”计划在梧州筹备开奶茶店,要求梁某锋共同出资,而梁某锋也同意并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同时,邓某晓还以“邓清欣”生病住院、交通事故等各种理由向梁某锋要钱,但对梁某锋提出的见面要求却以各种借口回避。梁某锋最初略有疑虑,但在“媒婆”邓某晓、弟弟“邓阿弟”的解释下,逐渐相信自己的女友“邓清欣”是真的遇到了困难,就一次次以微信转账的方式200元、500元、1000元,甚至上万元给对方付钱。
2021年3月初,梁某锋多年外出打工的存款及信用卡额度都用完给女友“邓清欣”后,已经没办法继续支付“邓清欣”提出的各种款项,便鼓起勇气向对方坦诚自己的经济状况,希望对方能理解,但接下来却发现女友似乎对自己越来越冷淡了,以为对方嫌弃自己。后经朋友的提醒,梁某锋意识到自己可能中了圈套。
随后,梁某锋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并质疑邓某晓,但邓某晓并未承认,声称梁某锋向“邓清欣”支付的钱款是双方恋爱期间自愿支付的,“邓清欣”也并没有嫌弃梁某锋,没有及时回复信息,是因为她的家里出了状况,没有精力谈恋爱。梁某锋没有轻易相信邓某晓的说辞,在朋友的陪同下直接到邓某晓的夫家,但发现邓某晓已于一个月前离开贺州,声称回娘家探亲。至此,梁某锋终于确定,自己被邓某晓骗了。
梁某锋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经过侦查,2021年4月30日公安人员将邓某晓抓获归案。经讯问,邓某晓终于承认事实:闺蜜邓清欣”、弟弟“邓阿弟”并不存在,是自己虚构的角色,目的都是为了骗梁某锋钱款。
经审查,被害人梁某锋被邓某晓骗取人民币共计21.05万元。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