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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坚持精准打击与推动治理齐发力
2021-06-29 10:32: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陈旭东 吴晓航)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上获悉,2020年,该省检察机关督促整改“脚底下的安全”隐患5550个,推动安装防坠网、防位移、防沉降等改进装置12842个。

  自最高检制发“四号检察建议”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积极响应,省检察院出台意见,建立健全涉窨井盖等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各地也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建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涉窨井盖案件线索排查,精准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由于涉窨井盖案件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危害公共安全等多项罪名,各地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确保精准定性。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周某盗窃案,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围绕作案原因、作案次数、窨井盖位置、人流量大小等方面开展补充侦查和实地调查,发现窨井盖位于建材城内的非主干道上,来往人员不多,通行车辆速度较慢,且水井较浅,危险程度不高,达不到足以造成车辆倾覆、人员伤亡的程度,遂改变定性以盗窃罪起诉,获法院支持。

  在精准打击的同时,江苏省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住建、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窨井设施社会治理。为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该省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79件,公益诉讼立案45件。镇江市检察院推动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涉窨井盖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今年3月16日,响水县政府在收到“四号检察建议”和县域窨井盖情况专题报告后,统筹成立城镇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助力城市健康、安全发展。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从一条窨井盖破损致老人摔伤新闻入手,组织走访,发现辖区内多处缺失、破损窨井盖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遂向相关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常州市武进区、太仓市等地检察院为产权不明、责任不清井盖找到“娘家”,落实管护责任。

  (原标题:排除脚底下的安全隐患 江苏: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坚持精准打击与推动治理齐发力)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