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谋划推进,聚焦公益保护核心,积极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专业素能,努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的优质样本。
检察长“领衔”深度谋划,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工作,根据专业化办案的要求,优化公益诉讼人员结构,配备履职所需的硬件设施和信息平台。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目前有11人,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检察长谋思路、抓重点,分管副检察长统筹案件线索收集研判、深度推进各项工作。团队以5名检察官为主体,年龄结构、学历背景、知识架构、履职资历及擅长领域优势突出,其中法学硕士4人,1人系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人被省院表彰为办案能手并荣记“个人二等功”。团队成员注重总结提炼、学思践悟,撰写的多篇理论文章分别入选省级法学学术年会或被省级以上法学报刊采用。分管副检察长多次应邀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实训培训班、长江保护暨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实务长三角联合研修班等授课,介绍相关经验做法。
该院还成立集线索收集、案情研判、案件办理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公益诉讼中心,创新推出“公益云”平台,接入两法衔接平台、政务信息、院门户网站等网络端口,强化信息资源共享;配备污染物快速检测设备、公益诉讼取证侦查设备、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借助科技手段推动精准监督。
优化环境聚合资源,营造公益保护社会化格局
该院自觉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围绕县委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及相关工作部署,做蓝天绿水青山净土的守护者。主动向县委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肯定批示,并在全县重要会议上要求全县各机关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做好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2018年10月、2019年4月,县、市两级人大分别专项视察调研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县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与县监察委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规定对于妨碍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行为,检察机关可向监察委发出检察建议,增强监督刚性。积极争取行政机关理解支持,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配合,2017年5月,该院设立徐州市首家驻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事行政检察室,会签《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问题共商、难题共解的良性协调配合机制。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求极致标准打造精品案件
该院秉承工匠精神,努力打磨精品案件、打造优质样本,近年来办理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公益诉讼精品案件。如黄河故道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针对县域内黄河故道沿岸违法养殖点污染水源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及相关镇政府依法履职,并创新制发《履职风险告知书》。该院还牵头组织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和县人大等11家单位召开“圆桌会议”,群策群力共商禽畜污染点整治方案,推动清除遗留数年的污染点。该院还办理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危险废物数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该院对涉嫌犯罪的被告单位及被告人提起公诉,又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该院办理的“陶氏兄弟”涉黑组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决犯非法采矿罪、实施环境侵权行为的9名涉黑团伙成员连带承担地质环境治理费用650余万元,并在江苏省有影响的官方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已执行到位114万余元。该案被评为“2018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同时,该院对全县384家零售药店全面摸排,发现47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等违规情况,第一时间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并惩戒相关人员,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撰写的相关情况汇报获省院分管领导及市院主要领导批示,并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