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主办的“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圆满结束,我院办理的"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该案系全省首例因行政机关不做为导致二次污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促使环保机关在审判过程中代为处置危废物阻止污染持续扩大,从而保障了群众健康、保护了生态环境。该案获评“2019年度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典型案例”,并经省院报高检院参评“2019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2020年6月4日,该案又获评“2019年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此次,该案再次获评全国“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