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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风采】郭劲男:从法院走出来的民事检察官
2022-07-19 11:02:00  来源:检察日报

  □“离开审判席,走进检察监督一线,岗位变了,角色变了,但胸前的国徽和心中的信念一如既往地闪着光。我是从法院走出来的民事检察官,我更是人民的检察官。”

  “脱下法袍,换上检察装,从裁判者变成了监督者,这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难得的经历。”提起民事检察工作,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郭劲男初心不减。“对于当事人,检察监督是司法救济的最后一环,也是他们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希望。”近八年的民事审判工作经历,两年的民事检察工作磨炼,郭劲男对民事法律工作的情怀,体现在他所办理的每一个具体案件上。

  2011年,郭劲男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考入伊通满族自治县法院,历任法官助理、员额法官、庭室负责人。2018年,他通过遴选调入了绿园区检察院,现为该院第四检察部部门负责人,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业务。从检两年来,他所在的部门连续两年获得“长春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这对郭劲男来说来之不易,也离不开他在日常工作中一点一滴的积累。

  不仅会“说一套”,而且会“做一套”

  “来到检察院两年来,小郭办理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虽然不过百余件,但是接触的案件复杂多样,案件当事人的诉求更是五花八门。然而,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基本都满意而归。这要归功于他对待当事人,不仅会‘说一套’(释法说理),而且会‘做一套’(实实在在地作为)。”绿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珩提起郭劲男,频频点赞。

  申请监督人李某与王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2019年初,王某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李某偿还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与王某系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李某多次向王某借款。2016年5月27日,经双方对账,李某欠王某借款本金12万元。同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5个月,月利2分。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李某亦为王某出具一份收条。2019年7月,一审法院在李某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直至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李某才得知判决结果。李某不服,申请再审,因超过六个月法定期限,未被法院受理。于是,李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在审查这一案件时,郭劲男发现,王某出借的钱款中有部分资金系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这部分利益不应受到保护。因此,从案件事实出发,法院应当再审。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恋人关系,有和解的基础,郭劲男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对李某和王某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听证会后,李某和王某均表示愿意在法院再审期间达成和解。

  今年8月,绿园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该案已进入再审程序,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处理。

  两年间成功办理20余件虚假诉讼监督案

  在申请人面前,郭劲男是一个暖男;但面对违法者,他从未有过半点儿含糊。打击虚假诉讼,他是冲在一线的急先锋。从事检察工作两年多,他已经手办理了20余件虚假诉讼监督案。案件经检察机关依法抗诉后全部获改判,有效捍卫了公平正义。

  2019年7月,郭劲男在长春市检察院履职期间发现:某区法院对李某等5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民事调解书可能存在审判人员违法及虚假诉讼的情况,遂依法进行了审查。其间,检察机关发现某审判员同一时期审理的16件同类案件均存在相同的违法情况,于是决定成立专门的办案组对这些案件一并处理,郭劲男被抽调到办案组参与办案。在办案过程中,郭劲男随办案组成员辗转北京市、天津市,吉林省吉林市、德惠市、公主岭市等多地开展取证工作。通过大量走访调查,询问多名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同时对卷宗内容进行司法鉴定等,共取得关键证据50余份,最终确认16件民事诉讼案件均存在内容虚假、严重程序违法和审判人员违法等问题,遂依法启动检察监督程序。今年5月,长春市中级法院对上述16件虚假诉讼案依法再审,全部改判,驳回了原告的起诉请求。同时,对涉案审判人员予以刑事处罚。因在此次办案工作中表现出色,郭劲男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民法迷”心中有座富矿

  “你知道房子不是你的名字别人为什么还撵不走你?”“你知道什么叫做‘离婚不易,且行且珍惜’吗?”“以前是十岁可以‘打酱油’,现在八岁就行了!”“公证遗嘱不再是‘一家独大’了……”茶余饭后,郭劲男常常化身检察官小伙伴身边的“民法迷”,热情耐心地向大家讲解他心心念念的民法典。他不仅说起民法典法条来头头是道,而且对民法的历史和发展历程也如数家珍。

  今年7月29日,郭劲男在院里的岗位练兵活动中,第一个登上讲台,以《新时代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监督方式,以及未来民事检察监督的工作方向》为题,介绍了民事检察监督30余年的发展历程。从1988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正式成立开始,到目前民事检察监督的发展,再到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重点研究虚假诉讼类案件,郭劲男娓娓道来,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尤其是提到虚假诉讼的各种手段,如骗取支付令、调解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仲裁调解书、保险理赔,等等,涉及到的民事法律知识,对于郭劲男而言,更是信手拈来。同事们都说,他的心里好像藏着一座民法知识的富矿。

  三大检察业务的主办检察官

  在主办民事检察案件的同时,郭劲男还是院里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的主办检察官。在田间地头勘查耕地林地保护情况有他的身影,在河边湖边调查环境污染问题有他的足迹,在居民小区查看二次供水安全、公共电梯安全有他刨根问底的追踪,在行政检察监督听证会上有他胸有成竹的陈述……

  今年3月,正值疫情期间,群众反映一些公共场所乱丢口罩现象严重。获悉该线索后,绿园区检察院迅速开展“废弃口罩处理检察监督专项行动”,郭劲男和同事们对绿园区内高铁站、地铁站、医院、居民小区等近千个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的使用情况和百余个垃圾量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卫生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绿园区检察院及时向区城管局等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为安全复工复产及防疫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离开审判席,走进检察监督一线,岗位变了,角色变了,但胸前的国徽和心中的信念一如既往地闪着光。我是从法院走出来的民事检察官,我更是人民的检察官。”郭劲男提起自己的职业时,目光如炯。

  (本报记者于贺)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