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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建“顽疾”屡禁难绝 彻底整治亟需“组合拳”“施良方”
2020-07-10 08:16: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下半年以来,睢宁县院依法受理控建领域基层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通过分析发现农村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影响睢宁“美丽乡村”建设,阻碍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如何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切实整治违建“顽疾”,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一、综合执法滥用职权放建,手中权力变成“摇钱树”

  睢宁县各乡镇综合执法局具有履行控建拆违职责,然而相关公职人员将手中权力视为个人的敛财工具,以权谋私,以权谋财,乃至沦为违法抢建黑色利益链的“保护伞”和既得利益者。

  二、拆迁高额补偿利益驱动,违规搭建当做“致富路”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乡镇农村拆迁日益形成“量大面广”的趋势,加之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标准可观,在拆迁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为求加快进度或避免矛盾,放宽拆迁政策、把控不严,人为因素导致同等条件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甚至违建面积与合法面积得到同样赔偿,激发了一些待迁户“偷建致富”“多建快富”的念头,甚至形成互相效仿违建、互相攀比补偿、互相抵制拆除的局面,导致违建之风愈演愈烈,以至于失控。

  三、党政防控存在形式主义,查处整治成为“假把式”

  党委政府在部署控建拆违方面,均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成立相应监管机构,但是在组织强制执行方面,相关领导没有有效跟进抓落实、促整改,停留在讲控建、说控建,防控督改履职不到位。

  检察机关对此建议:一是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破违建抢建黑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建专项整治活动,凡是违建突出的村(社区),多数与当地少数党员干部、执法人员包庇有很大关系。查违工作不能仅停留在拆除几处房子上,而应对背后纵容、包庇违建行为的党员干部、执法人员从严打击,既要查事,也要查人,从根本上斩断违建的利益链。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压紧压实领导责任。控建拆违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键看组织领导、看落实执行。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强化督查;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深入一线。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肃追责。结合“网格化”工作,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监管模式,实现实时监管、无缝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防建控建良好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层面在农村开展相关城市规划、农村建房政策等法律,使农民普遍了解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程序,认识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载体发挥违建行贿、放建受贿等被处罚人员的警示作用,对于严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和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章人员及时曝光,积极营造严打违法建设、共同做好控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