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宁县检察院围绕追诉办理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岳某受贿案件,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帮助被害企业睢宁县天勤彩色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勤彩包)挽回损失34万元,及时缓解企业资金困境,助力有序复工复产。
睢宁县院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把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为为党分忧、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牵头协调多部门,及时返还涉案钱款。该院通过走访了解,在复工复产期间,天勤彩包公司因岳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影响,复工存在困难。之前涉案款物由县公安局扣押,暂缴县财政局专用账户。分管检察长及时联席两部门,快速完善相关手续,迅速将34万元涉案钱款返还给被害企业。二是深入企业一线,提供精准有效帮助。在涉案钱款返还后,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困难,为其带去酒精、消毒液等部分防疫物质,并围绕复工手续审批、防疫措施落实、涉企法律问题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复工复产期间企业、员工等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研判,提出防控公共卫生风险、妥善解决涉企法律风险等建议。三是加强内部协作,发挥民事检察作用。经调查核实,案件中还存在非法获利第三人,为切实维护企业利益,缓解被害企业复工面临的资金困难,刑检部门与民事检察部门充分沟通后,建议天勤彩包对相关非法获利的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职能,进行支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