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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院:“三个突出”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信访工作
2020-03-03 08:58: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睢宁县检察院为认真落实省市检察机关相关部署要求,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采取多项举措,最大限度防止疫情传播,服务群众信访工作“不打烊”“不断档”,切实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一、突出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处置工作灵活度

  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交通工具、等待接访、接访谈话过程中导致交叉传染。一是广宣传,让群众反映诉求无障碍。及时制作“睢宁县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群众信访公告”,采取门前张贴、流动广播、制作微信在公众号,发布告知暂时关闭12309检察服务大厅,引导人民群众自主选择来信、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反映诉求,并承诺不因疫情防控影响信访事项的审查办理。二是明责任,让处置群众信访有力度。为保证群众诉求能够及时受理和解决,安排2名工作人员值守,确保电话有人接、网络有维护,信件有人流转。此外,明确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负责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三是提效率,缓解疫情期间群众焦躁心理。随着疫情防控需要,睢宁县各社区、小区、村庄均实行有效管控措施。长期居家难免产生焦躁情绪,尤其是可能信访群众,双重期待下,更是心情急躁。该院在“七日回复”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审查和回复时间,要求能当日回复的尽量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必须在四日内回复接收和分流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共接收群众信访8件,回复率100%,平均用时1.5天,受到信访群众好评。

  二、突出制度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规范化,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掷地有声。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内设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形成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共同评估、制定预案,真正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及时有效减少社会风险,推动信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出台工作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制定出台《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群众信访工作规范》,规范群众信访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对各部门承担具体职责和分工、受理与答复要求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形成统一标准。三是强化问责处理。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检务督察、案件管理能部门作用,对违反规定,无故推诿、敷衍,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的;无故拖延,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等,引发重复访、集体访、缠闹访、越级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出释法说理,提高“群众信访件件回复”检察温度

  注重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加强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一是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接收的信访案件审查后应当分流业务部门的,跟踪办理进度,及时做好督促提醒工作,提醒催办相关业务部门按时办结信访件,严防办案期限超期导致未能及时答复。 二是注重提升答复质效。疫情期间,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回复方式,加强释法说理水平,让群众听得懂、理解的透。如疫情防控期间接收的魏某某通过网络向该院反映其不服法院一民事判决的信访事项,向信访人电答复其应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若对再审结果不服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并暖心建议提醒采取书面方式提出再审申请,获得信访人好评。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隔离新冠病毒,但不隔离检察关爱。在疫情防控特殊期间,持续做好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工作2件。如在办理许某某司法救助案件中,得知因案受害,生活陷入贫困,检察人员通过电话、视频核实情况,网络传递相关材料,成功完成救助申报工作,做到“司法救助不拖延”。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