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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检察院开展“公诉-侦监”业务培训
2018-06-25 18:06:00  来源: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捕诉一体化”改革,6月20日,检委办、公诉科、侦监科共同开展“公诉—侦监”业务培训,三部门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在培训中,徐含笑科长结合案卡填录及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讲解了审查逮捕工作,其中,立案监督、逮捕必要性、不捕说理是逮捕环节所特有的审查内容。王顶治科长着重讲解了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判断,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在满足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相关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再犯、串供等人身危险性三个条件下,才能予以批准逮捕。同时还讲解了审查逮捕环节两项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顾瑶书记讲解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要点,在全面、详细的基础上突出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这两个重点。审查报告要求按照犯罪事实逐起列明证据,对证据逐一进行审查、归纳,并综合全案证据对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进行全面评判认定。张一心科长强调,证据是案件的基石,证据真实性、合法性的鉴真尤为重要,在此基础上对证据关联性进行个体和整体审查判断,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关键。

  通过此次培训,三部门干警对公诉、侦监业务有了初步的整体认识,下一步仍将围绕“捕诉一体化”改革在起诉书制作、出庭公诉、不捕说理、立案监督等方面开展交流。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