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谎称考试包通过得驾驶证 男子诈骗43万余元获刑
2022-06-30 17:18: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贵港7月15日电(通讯员黄宝仪)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平南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许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437738元分别发还给47名被害人。

  2015年6月份,许某见平南县平山镇的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事业很赚钱,于是想自己在平山镇开一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2015年11月份开始,许某和平南县凯旋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商量好后,就挂靠在平南县凯旋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在平山镇开了一家平南县凯旋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平山分校。

  许某每招收1名学员就需要向平南县凯旋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交纳1830元报名费,学员考试通过后,由平南县凯旋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帮办理驾驶员培训考试业务。

  刚开始,许某以收费低廉招揽顾客,其分校基本稳定一个月有30多名学员,够维持日常开支。但许某的一些独特爱好让分校入不敷出,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于是在网络平台上面借了钱。

  为了还钱,他打起了广招学员的主意。2017年年初至2019年7月,许某在以“平南县凯旋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平山分校"的名义办理驾驶员培训考试业务期间,利用被害人申某业等学员到其处报名学车考驾驶证之机,以学车报名、考试包通过得驾驶证、有政府补贴、免试驾驶证升级等理时,通过虚假报名、考试等手段,骗取申某等47名被害人共计437738余元用于个人奢侈消费以及网络高息借款还贷。

  公安民警于2019年7月9日将被告人许某抓获后,从许某处扣押到现金675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根据许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