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杨帆)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林业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和资源,立足海南工作实际,探索构建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切实解决破坏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和资源突出问题。
作为我国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是中国分布最集中、保存最完好、连片面积最大的热带雨林,是热带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案件线索移送、案件管辖、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及赔偿、日常联络等七个方面作出26条细化规定。
《意见》明确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生态环境修复等实践做法进行固定化、机制化,同时细化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规定,明确由立案调查的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且检察院可以直接向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国家公园跨市县管辖监督难的问题。确定调查取证工作支持协作机制,解决一些案件鉴定难度大、周期长和费用过高问题。明确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依法全面履职的义务,行政机关在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应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协作。
《意见》还提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困境的化解对策,规定在预防性公益诉讼中检察院可向法院申请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灵活采取异地补植复绿、缴纳修复资金、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等多种替代性修复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并结合海南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修复基地及加强涉案野生动植物收容救助工作。
海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加强日常联络,推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生态环境修复等机制常态化,加大对破坏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和溯源治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护碧海青山、海岛猿啼,筑牢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法治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