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王洪明
单 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
职 务:法警支队支队长
关键词:警务保障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支队长王洪明从军人到法警,不一样的战场,一样的忠诚。纵然时光荏苒角色变换,但他对党的无限热爱不变,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守护不变。
2016年11月,配合办案部门远赴珠海抓捕再逃12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经过10余天的跟踪定位,最终将嫌疑人抓获,并组织警力驾车4000多公里将犯罪嫌疑人安全押解回佳木斯市。
2017年6月,佳木斯市检察院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组成“4·30”专案组分两次赴齐齐哈尔市开展工作,王洪明时为专案组安保组组长,他每天总是第一个到岗,认真查看办案房间的安全设施情况,保障了办案工作顺利开展,并实现了无差错、零事故,圆满地完成了专案组调查取证工作,受到了省纪委及办案组的高度赞扬。
几年来,王洪明共执行抓捕、押解犯罪嫌疑人50余人次,执行看管犯罪嫌疑人、被谈话对象500余人次,总行程数万公里,安全无事故;执行安保100余天,确保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稳定。2019年参加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的财产刑专班,亲自带领法警深入到办案第一线,经过120余天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警务保障任务。
在王洪明的带领下,佳木斯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连续四年目标考核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法警总队评为优秀档次,2018年支队被省院总队评为标兵单位。
(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王岩 苏相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