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睢宁县检察院始终秉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理念,积极探索、主动破题,不仅打造出了一批精品案例,更产生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溢出效应,检察办案“金名片”持续擦亮。2020年以来,该院1件案例被高检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备选,3件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16件案例获评省院典型案例。
一、做好“引领”文章,树立精品案例培育意识。一是以学促行。将近3年上级院发布的典型、精品(优秀)案例,尤其是高检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汇编成册,作为司法实践的教科书,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检委会委员集体学习、各业务条线专职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克服就案办案思维,注重发现和培育案例。二是以考敦行。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的导向作用,不断完善业绩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特别是提高对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的考评权重,引导检察官深化落实案例培育工作要求。通过考评及时发现案例培育工作中的差距不足,真正考出压力、考出动力,让检察官在直观比较中感受本领恐慌,倒逼案例培育素能提升。三是以奖带行。每季度组织开展以优质案件、优质法律文书评选为核心的“双评优”活动,对精品案例培育成果突出的个人在先进表彰、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培树高质量案例的能动激励机制,将案例表彰情况纳入年底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对获评全国、全省、全市精品案例的案件承办人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激发干警培育精品案例积极性。
二、做好“办案”文章,打牢精品案例培育基础。一是办对案件。加强办案指导,压实办案责任,依法高标准办好每一个案件。2020年,该院业务评价位居全市前列,为精品案例培育奠定了良好基础。如办理全省首例以“零口供”定案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受到省院、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案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再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聚焦重点难点,加强问题研究和机制创新,提升精准运用法律的能力。2件涉黑案获评全省扫黑除恶正向典型案例。二是办好案件。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对策,促进源头治理。如该院在办理徐宗凤强奸案中,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形成涉案残障妇女生存状况的调研报告,加大对该群体特殊保护,获市委书记批示肯定。该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三是办巧案件。针对中央重大部署、最高检、省院确立的工作重点、办案导向,吃透相关精神的核心要义,既要坚守法律底线,又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实现在双赢多赢共赢。如该院积极研究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路径,成功对县环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胜诉,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该案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全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件,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
三、做好“经营”文章,增强精品案例培育效果。一是强化线索管理。把案例培育打造工作作为党组重点工作项目,出台案例打造计划,要求每个部门梳理3、5个备选案例,明确由1名院领导统筹负责,整合全院资源,实行项目化推进,层层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打破部门间各自为战的旧模式,实现系统管理、闭环式推进。二是优化案例选报。积极争取与中国矿业大学法学院、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开展“检校共建”,由合作的高等院校择优选派2、3名研究生至本院,与该院干警共同研究分析、进行案例筛选,确保“优中选优”。每季度邀请专家学者前来授课辅导,征求对拟报送案例在法律适用、亮点挖掘、提炼检察元素等方面向的意见建议。对于经过该院初审的案例,及时与上级院对口部门对接,争取指导,修改完善,确保所选报的案例特色亮点突出,具有指导或借鉴价值。三是深化案例宣传。精品案例成型后,按照“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的理念,灵活运用报网端多媒融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宣传,着力提升案例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促使宣传效应反哺案例培育。如该院办理的孙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制作相关微信、发布微博后,又积极向网媒和纸媒投稿,相关工作做法被《交汇点》《检察日报》等采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声势。该案被高检院评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服务脱贫攻坚优秀案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