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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事不避难
2020-05-25 17:08: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东汉名将虞诩为官清正廉明,刚正不阿,颇有建树。汉安帝年间,朝歌(今河南淇县)一带遭到叛匪数千人连年聚众作乱,州郡无法平定。当朝廷派虞诩去朝歌当县令时,虞诩的朋友都替他担忧,他却坦然答道:“志不求易,事不避难,臣之职也。不遇盘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虞诩在率部征剿叛贼的过程中,多谋善断,指挥有方,很快平定了朝歌叛乱。

  “志不求易,事不避难”,意谓有志者不追求常人所能做的容易事,而是遇到难事不回避,迎难而上、敢于担当;而“臣之职也”,则是将“事不避难”视为自己的职责所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不讲任何条件和价钱。这也与金人元好问的“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相通。倘为官怕事躲事、敷衍塞责,当为不为,其一生都该感到羞耻;只有克尽厥职,视死如归,才显爱国之心。因此,从政者无论何时何地,皆应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竭其力。

  作为一种高尚的官德,“事不避难”, 越是艰险越向前,着实不易。比如,“得志则泽加于民”的郑板桥,为官能廉洁勤政,体恤民情,改革弊端,深得百姓拥戴。在任潍县知县时,面对连年灾荒、百姓困苦,他招募饥民,修房开河,以工代赈;令大户人家开仓放粮,煮粥救济无食的饥民;查封囤积居奇的粮商,令其平价售粮……最终因“为民请赈,忤大吏”,被迫称病辞官。郑板桥“事不避难”、敢于担当的爱民情怀,应验了那句流传甚广的谚语:“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与“事不避难”相通,此“为民做主”的意思是,为维护百姓利益而勇于任事,为民排忧解难。写至此,忽见网上关于安徽省阜南县委书记崔黎的报道:针对因棚户区改造而引发小孩就学难问题,崔黎对上访群众说:“小孩上不了学,你们找我,我不信我一个县委书记解决不了(你们)小孩上学的问题!”崔黎的现场表态,赢得周围一片喝彩声。此视频传播后获广泛关注。有网友称:“这才是官员应该干的事。”

  据载,这不是崔黎首次在群众面前直面问题、公开对话。七年前,日本海啸引发地震导致核电站泄漏时,有谣言说中国食盐会受到污染,市民便到街上排队购盐囤积。当时,刚来到该县的崔黎到大街上向群众保证:“县里保证食盐供应,请大家不要囤积。”一番话语,稳定了群众情绪,谣言很快破灭。

  平心而论,从政当官为百姓操劳,多有难事烦事。然而,天下事为之则易,不为则难。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坚持“志不求易,事不避难”,既是其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更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只有心想群众,“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才能有所作为。

  唐朝韦应物有句写给友人的诗:“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其在任上勤于吏职,简政爱民,后因身体多病而有志无奈,想辞官归稳;当他看到百姓因贫穷而逃亡时,为自己未尽到职责、空费朝廷俸禄而深感愧疚和自责。相形之下,那些遇好事先替自己打算、逢难事避之唯恐不及的官员,岂不应该好好反思、良心发现?(吴铭)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