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廉官
2018-05-21 10:37: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戴文华

  清朝,有两位“廉名素著”的廉官,一位是刘纶,另一位是孙星衍。

  刘纶做官二十年,“未尝益一椽半甓”。他衣食俭朴,长年“衣履垢敝不改作”,只在入朝或皇上召见时,才换上“盛服”。

  孙星衍为官时,某人驾车过集市撞死一人,孙以“过失杀”收监。一天夜里,孙住处来了肇事者的一位亲戚,特地馈赠三千金求免一死。孙对来人晓之以法,并严正地说“吾不受幕夜金”,来人满脸愧色,携金而返。

  清朝行贿受贿成风,刘纶却能官居高位而生活俭朴,保持清廉;孙星衍在办案中能秉公执法,不受贿,官廉至此,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