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睢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上半年,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按照上级院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各部门进行填报,积极开展“三个规定”被记录填报人员自查核查工作,不断推动检察人员公正履职,廉洁司法。上半年,共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4件,均为司法办案中过问了解案件情形,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无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情形。
下一步,睢宁院将进一步落实落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引导,让干警主动填报成为习惯,自觉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