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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外出报告和接触报备制度的通知
2021-01-19 08:57: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各部门: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近期有关会议精神,请各部门进一步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检察人员外出管理,并及时做好接触登记。

  一是严格执行出市报告制度。全体检察人员应坚持非必要不出市原则。确需离开本市的,应严格市外出行管理。工作人员确需市外出行的,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向办公室和政治部报备;报备后,不得随意更改行程路线。各部门参照上述要求,严格本部门人员出行管理。

  二是严格落实接触报备制度。对从高中风险地区来睢或接触以上地区来睢人员的检察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单位和社区报备,并根据社区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对家属或其他共同生活人如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的,检察人员本人也应如实向单位做好报备。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8日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