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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实施方案
2020-06-09 08:36: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和省、市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于2020年6月8日至12日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活动的主题

  本次“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二、宣传活动的重点

  (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2019年以来,积极落实高检院党组有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重点宣传睢宁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好成效。

  (二)开展公开听证情况。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充分运用公开听证这一“检察开庭”方式办理信访案件、刑事案件,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息诉罢访工作情况。

  (三)开展专项活动情况。2019年以来,围绕深入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国家司法救助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清理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情况、相关典型案例及取得的成效。

  (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宣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建设情况及各项功能,推进律师驻点、设置律师专用通道、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检察服务情况。

  (五)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围绕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结合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实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信访,让法治信访深入人心,进一步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情况。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领导,睢宁县检察院成立“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徐智平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王传玉 院党组副书记

  董云海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张 剑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 珍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郭 鼐 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朱儒佳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一心 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院“检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第六检察部(控申),王春燕任办公室主任,提军任副主任,成员:黄金子、戚李 。

  四、实施步骤

  “检察宣传周”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5月27--6月5日)

  1、5月27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本次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院。

  2、制作宣传周活动内容的横幅、宣传资料。

  3、6月5日将本院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在本院内网公布,明确职责范围。

  (二)实施阶段(6月8日—6月12日)

  1、6月8日(周一)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

  2、6月9日(周二)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召开座谈会,通报2019年以来本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3、6月10日(周三)开展“检察官进网格”活动,深入双沟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服务。参加宣传活动人员:院党组副书记王传玉、第六检察部(控申)3人。

  4、6月11日(周四)设点宣传。上午9:00—11:30,在睢宁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门前公路边设点宣传,发放宣传品,开展法治宣讲,接待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参加宣传活动人员:第一、二、三、四、五检察部各1人,第六检察部(控申)1人。

  5、6月12日(周五)组织公开听证。选取一信访案件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作为听证员参加,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

  (三)总结阶段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院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活动统计表,于6月15日报市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责任部门及分工

  (一)办公室、政治部

  办公室负责宣传周活动的车辆安排、后勤保障、及代表邀请、会议服务等;政治部负责联系媒体对“宣传周”活动进行报道。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制定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制作宣传周的有关宣传资料、宣传条幅等。

  2、负责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宣传人员,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开展宣传活动。

  3、负责6月8日检察长接访相关事宜。

  4、负责对宣传周活动进行总结上报。

  (三)第一、二、三、四、五检察部

  负责在6月11日派员及时参加检察宣传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做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活动中要规范着装,举止文明,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3、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务求实效,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5日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