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高检院通知要求,定于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开到基层院。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和任务,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地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1 O: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高检院机关;我院分会场设在西三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位院领导成员、全体人员。
四、会议议程
高检院邱学强副检察长主持;
张军检察长讲话。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和范围组织人员参会,并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级院不再层层传达。
2.要切实做好分会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准备,音视频信号调试、回传等各项准备工作。
3.严肃会风会纪,参会人员不得出现迟到早退、随意走动,不得出现打盹、玩手机等现象,确保人员集中、齐整,组织有序;高检院、省院将对各分会场参会和会风情况进行检查。
4. 参会人员着春秋检察制服(白衬衣、红领带、佩检徽) 或春秋警用执勤服,于9:45前入场完毕。
办 公 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