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了,但也没有完全啃”,在社交媒体上,不少年轻人分享自己的新“职业”——全职儿女。据正观新闻报道,有人40岁从工作了15年的单位辞职,每天陪父母跳舞、买菜、逛街等,每月父母还会开4000元的工资;有人因为不适应职场氛围选择回家陪父母,在做家务的同时偶尔还会给父母支付生活费;也有人为了考研考公考证被迫在家“全职”,为社保而发愁。这些全职儿女处境不尽相同,共同之处是不同程度地依靠父母生活。
“全职儿女”是花式啃老还是新职业?网友意见不一。“啃老”派认为,陪同父母、家务活本就是身为子女应该做的,怎么还能拿工资?也有人认为各家情况不同,在外面打工不如在家陪老人;付出一定的劳动换取经济支持,未尝不可。
不排除全职儿女中,确有啃老一族,但啃老标签无法定性全职儿女的全部。无论是迫于现实,还是着眼长远,都是当事人衡量利弊做出的选择。每个人都有坎坷不顺的时候,当身心还没有调整到最佳状态、眼前没有更好的就业机会,选择跟父母生活在一起,接受父母的接济,无可厚非;有些家庭,父母或工作繁忙,家中需要有人打理;或身体不好,需要长期照顾,与其花钱请保姆,不如孩子回来照顾,子女此时选择居家“全职”,显然与啃老不同,并非子女对父母的“寄生”,而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双向最优选择。据报道,“全职儿女”中,有的已有相当积蓄,回到家中既是为了“歇歇脚”,也是对父母尽一份赡养责任。
“回家有事做”,是全职儿女和啃老族之间最大的区别。民法典规定,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但对于大多“全职儿女”而言,一方面,他们并不会单纯享受在父母羽翼下生活,而是肩负起更多家务;如果不是全职在家,这些家务无疑要父母承担。另一方面,有人居家并非“躺平”了事,“持家”是为了更好择业,“家政”体验对未来的工作未尝没有帮助。
其实,所谓的“全职儿女”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人都有过当“全职儿女”的阶段,有人几年不工作专心考公、考研,不就是这样的全职儿女?不要轻易怀疑甚至否定他人的抉择,更不要动辄给他人贴上“啃老”的标签。即便这一职业并不具有普遍性和可持续性,在多元化的社会,部分家庭的选择也应该得到尊重。对“全职儿女”来说,既能在家的避风港里有事可做,又能回报父母恩情,岂不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