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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音】以法之名,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2024-09-04 15:41:00  来源:正义网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两会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组数字:与7部门共同制发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意见;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995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9400处。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46件。

  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5条确立了检察机关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制度。如果有关部门对于侵害英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依法有权监督其纠正,如果因相关部门不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扩大的,检察机关可以对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此外,检察机关还可以通过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落实英烈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可以对烈士陵园等纪念场馆长期疏于管理维护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可以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的相关网络信息。

  今年2月21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指导性案例文本,对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如何追究刑责、“情节严重”如何界定、“英雄烈士”范围包括哪些等具体问题作出解答,积极探索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的这些探索打通了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尊严的法律渠道,彰显了我国法律对于刻意宣扬历史虚无主义,诋毁、污蔑、丑化英烈等行为“零容忍”的决心,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不法行为产生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这些数字,就是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作为担当的具体体现。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职能,在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保护,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捍卫英烈荣光,保护红色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维护英烈权益的合力,努力营造尊崇、学习、捍卫英烈的良好氛围。同时,每一件依法办理的保护英烈的案例都是一次旗帜鲜明的普法教育,向社会传递着这样的信号:诋毁、丑化、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行为不仅是道德范畴的谴责对象,也是法律管辖的范围,英烈保护法不是只停留在纸面上,它是有执行力的,检察机关正在努力用法律武器维护英烈权益。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既是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担当之举,又是回应人民关切、维护社会公平的正义之举,体现出一个国家民族对英烈的态度,表明了鲜明的价值导向。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