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王奕颖)在多数人眼中,毒品犯罪似乎遥不可及,然而新型毒品犯罪正以更为隐蔽的方式悄然蔓延。近期,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利用寄递渠道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案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这些毒品竟被藏匿于一家面包店内。
“您好,请出示收件码。”正当潘某从跑腿员手中接过包裹时,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其当场抓获。包裹内,一个塑料纸包裹的白色小瓶中,油状液体赫然显现——这是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面对证据,潘某坦白了自己通过微信购买这些电子烟油的事实。
几年前,潘某在打篮球的时候结识了朋友刘某。刘某家中经营着一家面包店,因父母长期旅居国外,店铺多由刘某打理。刘某向潘某透露,自己有渠道获取一种名为“上头电子烟”的特殊产品,吸食后能带来“眩晕欲睡”的奇异体验。这番话勾起了潘某的好奇心,他决定尝试购买。自此,潘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刘某,刘某则负责通过快递将电子烟油发送给潘某。
“兄弟,再来点货,几点能发?”“最近风声紧,警察在查这个,我的几个朋友都出事了。上家不愿直接发货,你得自己找跑腿员来取。”一日,潘某再次求购时,刘某提出了新要求。潘某依言而行,刘某则安排面包店员工小郭,在店内将包裹交给跑腿员,并指示删除所有相关聊天记录以销毁证据。但法网恢恢,当跑腿员将该包裹送至潘某所在的酒店时,立刻被蹲守的民警当场查获。
经鉴定,涉案烟油净重5.9克,内含合成大麻素类物质ADB-BUTINACA和4-Fluoro MDMB-BUTICA。公安机关进一步搜查刘某的面包店,查获藏匿的瓶装电子烟油共计55个,其中85.04克烟油中检测出合成大麻素成分,违禁物含量介于0.02%至2.89%之间。此外,刘某还多次向潘某及其他购毒者贩卖此类烟油,并通过快递寄送,累计查获电子烟油2.07克,同样检出ADB-BUTINACA成分。
长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明知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贩卖,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当前,新型毒品层出不穷,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犯罪呈多发态势。为细化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堵塞寄递毒品渠道,长宁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12个快递配送站点,向一线从业人员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对毒品及违禁品的识别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目前,已有三名快递从业人员主动报告寄递异常情况,协助警方破获一起违禁化学品非法经营案。同时,检察官还制作了禁毒宣传视频,旨在提升公众的识毒、防毒、禁毒意识,共同营造健康无毒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