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非法狩猎者的落网,在开封黄河湿地公园又能看到成群的鸟儿自由飞翔了……”近日,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对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回访时,在场的开封市人大代表王永利这样说。
这一改变源自两年前禹王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2021年11月,吴先生在范某处购买了一只鸟,上网查询后,发现这只鸟是红喉歌鸲,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2021年10月至11月,罗某、宋某非法猎捕迁徙经过湿地公园的红喉、蓝喉歌鸲30余只,并将其出售给范某,范某通过市场和网络进行再次售卖,三人从中非法获利7000余元。同年11月至次年5月,范某、罗某、宋某先后被抓获。三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
经禹王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鉴于涉案价值不大,三名被告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今年3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适用缓刑。
案件办结后,为更好地保护这些“空中旅客”,该院开展了主题为“保护候鸟迁徙通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爱鸟宣传活动,该院检察官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办理案件中涉及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种类,通过图片展示和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群众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并发出“爱鸟护鸟”倡议书。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常态化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禹王台区检察院检察长郭宝霞表示。
(原标题:为“空中旅客”开启安全的迁徙通道 开封禹王台:依法能动履职打击非法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