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湖北武汉江岸区:建立常态化学习研究机制 提高队伍专业素能
2020-06-15 09:56:00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郝硕)“我在检答网上提出了如何界定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问题,一日内得到了详细回复,给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效参考。”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张莹在该院检委会上,汇报了提交研究的一起疑难复杂案件在检答网上的咨询情况。

  该院负责人介绍,检答网作为检察人身边的智库,检察人员在办案、学习和研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提问,得到专家团队的解答。除此之外,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等栏目,涉及检察业务的方方面面,为检察人员提供了海量的专业信息,成为了大家手边的“万能宝典”。

  今年年初,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熊莹办理一起以诈骗手段转移他人支付宝内钱款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以借用被害人林某手机玩游戏为由进入林某支付宝转账界面,后采取切换手机屏保替换支付宝支付界面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林某输入指纹进行转账,盗刷林某支付宝花呗账户共计2万余元。案件中被害人误以为自己是帮助陈某解锁手机而并非转账,遭到了欺骗,那此案究竟应当定性为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带着这个问题,熊莹第一时间打开了检答网。通过检索,检答网给出了建议,盗窃和诈骗作为以相对平和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一般而言,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取得财物是否基于对方(被害人或第三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的行为,如果是则为诈骗,如果不是则为盗窃。该案中林某虽然遭到了欺骗,但其在输入指纹时误以为是帮助对方解锁手机,而并未意识到自己在处分财物,故此案应当定性为盗窃罪。熊莹又检索了类似案件,对于这件案件办理有了更加清晰的答案。最终,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陈某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通过检答网,大家可以直接获取更快捷、更专业的指导,所以向检答网寻求帮助已经逐渐成了大家的习惯。”对于部门干警使用检答网的现状,第二检察部主任雷刚感慨颇深,检答网发布的典型案例在办案中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办案之余,浏览检答网的内容也成了流行新风尚。

  疫情防控期间,检答网专门开辟了疫情防控栏目,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等进行解答,像一场及时雨,解决了办案中的燃眉之急。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检答网的“智囊团”作用,引导干警用活、用好,该院制定了《关于推进检答网学习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了检委会和检察官联席会的会前咨询、检索以及常态化学习、精品提问评选、月通报等工作机制,促进全院形成主动学、钻研学、互动学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该院在重大案件办理中,运用检答网进行咨询检索的频率明显上升。检答网成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24小时“智库”。

  “检答网里面有很多‘宝藏’,我们要让干警积极寻宝,不断提高队伍专业素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江岸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定海说。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