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两在两同”建新功】未保法之社会保护—检察官走进文体广旅局
2021-09-22 16:50: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的6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如何以“六大保护”守护“少年的你”,睢宁未检检察官精准普法在行动。

  《未保法之社会保护》:

  社会保护即是指社会所有组织及公民的一切社会活动,均应依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不允许任何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存在。

  近日,睢宁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莎走进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围绕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社会保护篇章,为全县50余家网吧、酒吧、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带去了一场实用性的普法教育课堂。

  法制宣讲现场

  王莎主任以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禁止性规定为切入点,明确指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上述场所存在的问题和症结。

  结合案发实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可能引发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同时重点强调“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将强制报告作为一项社会义务,要求广大经营业主要有底线思维,切实加大防范措施,告诫广大娱乐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落实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环境的一份责任。

  与会听课经营者纷纷表示,这堂课深入浅出,干货满满!从这堂课中可以很直观的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合法经营,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睢宁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成为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这种情况出现与上述场所经营管理不规范密切相关。部分经营者为谋取不法利益随意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雇佣未成年人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上述问题,睢宁县检察院已向睢宁县公安局、文广体和旅游局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做到执法全覆盖。上述职能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采取普法培训、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等监管模式,加大管控和整治力度。

  ▲睢宁检察院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邀请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

  下一步工作:

  睢宁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经营业主的普法教育力度,推动相关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