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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睢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推动儿童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
2021-07-20 08:26: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16日,有群众通过“小雨滴”广播电台法治热线,向睢宁县检察院反映:其上二年级的女儿,脸部用上某化妆品店售卖的眼影、气垫粉底霜等彩妆后,出现脸部红肿、溃烂的问题,并反映 : 在学校附近文具店内 ,有向儿童出售化妆品的情况 !

  调查“三无”儿童彩妆盒出现在文具市场

  睢宁县检察院聚焦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到群众反映后,睢宁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前往县部分化妆品店、文具店进行查看,发现确有化妆品店内设有自称专为儿童设计的化妆品。

  某化妆品店暗访画面

  标红部分为该文具店出售的化妆品还有的以玩具的名义在文具店内进行销售,均为“三无”产品,既无生产日期,也无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更没有在外包装上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对儿童健康造成潜在伤害。

某文具店出售的儿童彩妆

  对消费者反映的儿童化妆品产品质量问题,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

  公益诉讼向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监管部门对儿童化妆品出售市场经营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睢宁县检察院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对流入市场的“三无”儿童化妆品负有监管职责,而疏于监管,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遂依法向该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提出

  一、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儿童化妆品规范销售;

二、建立日日巡查制度,确保日常监管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让家长儿童自觉抵制不良儿童产品。

  回声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相关监管部门采纳了该院检察建议,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方案,迅速在全县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化妆品店、文具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抽检部分化妆品,对发现的“三无”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将儿童化妆品和文具店监管纳入网格化日常监管计划,并通过广播、新闻媒体、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家长和孩子养成健康生活意识,杜绝孩子使用“三无”产品。

  加强与职能部门配合

  形成监督合力

  切实履行司法保护职责

  睢宁县检察院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出台“睢宁县检察院加强行政执法与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相衔接”制度,加强与职能部门的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履行司法保护职责,对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平安成长。

  近年来,睢宁县检察院针对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彰显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质效。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