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工作的有效推进,预防和减少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建设,根据年初睢宁县检察院与睢宁县教育局召开的动员部署会要求,4月22日下午,在睢宁县检察院召开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会议由睢宁县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智平主持,睢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克武、睢宁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彭燕、睢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睢宁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王艳军、睢宁县部分学校代表及检察院、教育局部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我院未检科负责人王莎对近三年来发生在我县性侵女童现象调研报告及近期开展“女童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结合我县实际,根据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的文件精神要求,指出我县教育系统仍然存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对教职员工队伍管理等不到位现象,从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监督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睢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智平与睢宁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彭燕共同签订《关于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检教协作实施意见》。此后,睢宁县新城区实验学校、睢宁县实验小学、睢城镇实验小学学校代表做了精彩发言,从不同角度对女童保护、校园安全开展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睢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克武对睢宁县检察院和睢宁县教育局前期开展工作予以肯定,对下一步如何更好推进1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领会校园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从深度和广度上更加推进工作,检教共建,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使校园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将制定好的《实施意见》进行项目化、细则化管理,一件事一件事去落实,一个活动接着一个活动去开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把检教共建、未成年人防性侵落实到实处,形式是必须的,形式主义不需要,要由原来每季度调度一次改为一个月召开一次碰头会。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检察院与教育局、学校互相加强协作配合,特别是教育局要主动与检察院对接,将校园安全、防性侵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让校园真正成为最安全的地方,孩子健康成长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
徐智平检察长就如何落实李县长的讲话要求指出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院与教育局要共同携起手来对校园安全、防性侵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推进会现场
签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校协作实施意见》
睢宁县副县长李克武讲话
睢宁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智平主持会议
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讲话
部分学校代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