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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院“三个坚持” 助力公开听证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优质化
2020-09-11 08:43: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睢宁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从组织落实、机制建设、“三个效果”等方面全面做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1-8月份共公开听证案件15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40余人次参与听证,有效息诉率高达93.3%,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公信力、透明度。

  一、坚持以统筹落实为基点,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

  睢宁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将公开听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一把手”工程来抓,精心统筹部署。一是院领导带头示范,有效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上率下。检察长亲自主持召开一起涉民营企业负责人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多方意见后,秉承“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依法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坚决服务保障“六保”“六稳”。截止目前,院领导共主持听证10件,占该院公开听证总数的66.67%。二是坚持“能听证、尽听证”,扩大听证案件范围。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公开听证工作覆盖各个业务条线的工作要求,对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公益诉讼、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案件,特别是刑事检察中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全面实行公开审查听证,目前,除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外,其他所有检察业务部门均实现零的突破。2020年以来公开听证的案件中,拟不起诉有11件,占73.3%。三是用好业绩考评“指挥棒”,注重以考核促提升。依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适用率纳入检察官考核指标,并将第三方参与作为检察官执法办案效果考核的重点加分项,增强承办人对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意识,引导其在办案中积极运用听证程序。

  二、坚持以机制建设为保障,推动公开听证规范化

  坚持听证设施等“硬件”和听证规章制度等“软件”建设“两手抓”,不断提升听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一是建立专门听证场所。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投资近20万元进行重新改建,规范设置检察听证室、公开宣告室,设置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侦查机关、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旁听群众等席位,凸显公开听证活动庄严性。同时配备全程监控远程提审录像设备、证据材料展示墙等科技设备,配备互联网连接设施,支持网络直播拓展,全方位、立体化强化“硬件”建设。二是细化听证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公开审查工作落实细则(试行)》,优化听证程序设置,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有章可循。印发《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办案中心、检察听证室使用的实施办法》,建立检察机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控申部门牵头,办公室、案管、技术、法警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会务保障、人员邀请、流程监控、台账管理等,保障公开听证顺利进行。三是组织成立听证员库。主动协调县人大、县政协、县司法局,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听证员库,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等近200名不同身份人员,实行听证员的聘、管、用分离,确保听证员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听证过程中,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将其意见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以“三个效果”为标准,推动公开听证优质化

  坚持把握正确方向,始终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公开听证工作的最终价值追求。一是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保障民企健康发展。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主动听取涉案民营企业意见,通过公开听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二是注重强化司法救助,精准助力脱贫攻坚。对符合公开审查条件的司法救助案件,除邀请律师、人大代表等常规受邀人员外,积极邀请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扶贫部门同志等参加到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审查工作中来,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将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助力脱贫攻坚。三是坚持释法说理,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充分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重视矛盾化解,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政策运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能力。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