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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2021-01-18 16:46: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5日在睢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智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明确“提升品质、增强质效,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之路”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我院获评“江苏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睢宁检察工作两次被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立足新方位、大变局下的检察使命,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书记讲党课、思政课等形式,常态化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贯彻措施具体化。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和时限提醒机制,自觉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县委主要领导4次对我院报告给予批示。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建立党组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战。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第一时间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防疫一线,帮助、参与防疫工作,组织干警捐助防疫物资,切实服务群众。同时,用好用足自我防护措施,以身作则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联合多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依法查处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关于依法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形成精准打击涉疫情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办理涉疫犯罪案件7件。办理岳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全力追赃,并向受害企业及时返还赃款34万元,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期间发案特点、成因进行分析,撰写的关于完善社会治理措施的调研报告被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件53人。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办理的唐某某、刘某某等人实施“民族资产解冻类”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近2800万元,被害人近40万人,及时快捕、快诉,全链条打击犯罪,有效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办理的杨某某涉嫌骗取贷款案,严把案件质量,全面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通过向部分商业银行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金融部门防范信贷监管漏洞,做好源头防控。为脱贫攻坚助力。创新“司法救助+N帮扶”的多元化救助模式,向因案致贫返贫的43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余元,司法救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办理的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例”“江苏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为美丽睢宁添彩。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130余万元,让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办理的冯某等人在睢宁县填埋油泥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更实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细化实化服务保障措施。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起诉侵犯企业创新创业权益、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犯罪12人。全面落实“少捕”“慎诉”要求,依法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的涉企人员不诉9人。充分评估办案对相关企业的影响,并进行公开听证,对回乡投资的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朱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促使朱某某投资的1亿余元电商家具产业项目顺利施工。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帮助一民营企业从涉黑案件执行回转银行股权700万元,被评为“全市法治营商优秀案例”,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转发。与县工商联共同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多名民营企业家进行交流互动,共商企业发展,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中华工商时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

  二、坚实履职尽责,助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积极投身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工作实践,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六清”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疑难案件办理,“6·01”特大涉黑案主要成员张光耀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33亿余元,涉黑涉恶案件实现全部清结。持续跟进已生效判决涉案资产处置,协同法院明晰财产性质,监督财产刑执行规范推进,确保“黑财清底”。从涉黑案中挖出雇人顶包命案的徇私枉法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焦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确保“伞网清除”。加强检警协作,加大追逃力度,涉黑逃犯赵某某、梁某某已全部到案并判决生效,实现“逃犯清零”。按照“六建”工作部署,针对我院办理的异地涉黑涉恶案件,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重点领域管理漏洞,与市院共同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服务行业、城市管理、金融领域等综合治理。办案的同时,注重办案经验的总结提炼,形成睢宁模式,承担的国家级课题“关于‘保护伞’的认定与处理”顺利结题,办理的两件案件入选“江苏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正向典型案例”。我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

  助力更高水平平安睢宁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83人,起诉224人。对利用翻墙软件在国外网站发布攻击国家政策和制造政治谣言案件犯罪嫌疑人仝某批捕、起诉,维护政治安全。积极参加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被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评为“专项行动成绩突出先进集体”。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办理监委移送案件14件15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办理全省首例以“零口供”定案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受到省院、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持续深化“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坚持做到能在检察环节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决不“击鼓传花”。结合办案,深入网格开展调研,形成涉案残障妇女生存状况的调研报告,为县委政法委出台《依法保障残障妇女权益的实施意见》提供参考依据,加大对该群体特殊保护。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用真情落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制度,接收群众信访212件,有效回复率100%。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0件次,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真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我院被授予“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更加注重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4人,发现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3件、办理诉前程序10件。针对公民信息保护难题,严惩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13人。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起诉恶意欠薪犯罪7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4件,帮助追索薪酬25万余元。针对群众出行安全问题,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成员单位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对司法公信力期待较高的问题,围绕“889”工作目标,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4.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4.5%,采纳率达到100%。追求“案-件比”评价全省最优水平,我院“案-件比”为1:1.04,减少程序空转,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努力让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1人,立案监督陈某某强奸、猥亵儿童一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加大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力度,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不捕9人,附条件不起诉27人、不起诉率73%。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小雨滴”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的作用,针对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及校园周边出售香烟等侵害未成年人健康的现象,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关注函”9件次,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该协会被评为“县十佳社会组织”。与县关工委、共青团、公安局在辖区派出所建立“小雨滴关爱工作站”,从源头上实现对“五失”青少年的预防保护。联合教育部门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三、强化诉讼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新期待

  坚持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优化监督方式方法,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做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细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流程,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引导,办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71件,案件退查率下降53%,有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坚持理性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纠、司法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加大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抗诉、纠正违法力度,其中依法追捕的余某某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依法抗诉的徐某某强奸案,被徐州市中院依法改判,获评“江苏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0件。办理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获评“江苏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做强。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对正确的法院裁判做好释法说理;对确有不当的裁判依法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主动与县法院、公安协作配合,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在监督一起外省农民来睢承租蔬菜大棚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依法通过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再审改判,为12名承租大棚农户讨回39万余元血汗钱。

  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做实。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着力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在加强诉讼监督、依法办案的同时,对合法的行政决定积极维护其权威性。联合县法院、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出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已化解行政争议两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对古邳镇一起涉建领域行政争议案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纠正错误、依法履职,使这起历时七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做好。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回复整改率100%,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过程中,发现徐洪河存在电力捕鱼乱象,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县直职能部门和5家镇政府先后联合开展6次专项整治,助推徐洪河水生物资源保护。主动拓宽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结合睢宁下邳古城历史文化背景,开展文物保护等预防性公益诉讼的探索工作,守护精神遗产。县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办理的1件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十大公益诉讼精品案例”。

  四、深化检察改革,建设新时代“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要求,着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大力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活动,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拓展主题党日活动,用好红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深化融党建理念,丰富支部“553”工作法,打造“1+7+97”睢宁检察党建工作模式,推进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党总支被评为“徐州市基层党建示范点”。注重文化育检,弘扬先进精神,积极培育选树典型,干警荣获“江苏省十大法治人物”等省级以上荣誉9人次。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明晰检察官职权清单,实行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部门职责清晰,“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办理案件无一错案。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全流程制定质量评查标准,促进规范司法,办案质效稳居全省前列。压实院领导直接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亲力亲为,办难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人均办案38件,位居全市最高。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绩效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推动检务保障现代化,规范健全财物管理、会务管理、公车管理等22项制度,深化智慧检务成果研发运用,检察门户网站集群运行、媒智通录入数全省领先。

  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注重精品培训,制定《2020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小课堂融培训计划》,3件课程被评为“江苏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精品小课堂”,14件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承担最高检3项重点课题,两篇论文获全国一等奖。深化传导式培训,推行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检察官以老带新制度,邀请专家学者研讨交流,借助“外脑”弥补专业短板,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6名干警入选省市检察人才库,两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检察教官”“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专注办案团队建设,扫黑除恶办案团队被评为“江苏省检察系统优秀办案团队”,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代表江苏参评“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办案团队”。

  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紧盯检察官办案廉政风险点,健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制度,院党组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和预算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创新“人案双管”的督察模式,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全年共记录报告30人次;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全面织密廉政风险防护网。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无一人因违纪违法被处理。关心关爱干警,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在全市率先落实员额检察官等级对应待遇保障,提拔1名干警进入领导班子、6名青年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领导班子和干部梯队建设持续优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检察等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听证、代表联络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600余人次参与视察和监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35条、法律文书1747份、重要案件信息93条。加强检察新闻宣传,检察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208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客户端发布信息1300余条,阅读量累计突破123万人次。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睢宁检察事业砥砺前行的科学指引,县委的坚强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是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是我们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的底气、信心与力量。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睢宁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新形势下,服务保障睢宁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助推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措施有待进一步实化。二是法律监督产品供给与时代发展和人民需求仍有差距,双赢多赢共赢、求极致等司法理念转换还不到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还需强化。三是对照检察改革新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百年”历史交汇、“两个五年”承前启后的重大节点。县检察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是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着力点,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活动,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监督和办案业务工作中,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最大化。坚持把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主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

  二是以坚持服务大局为着力点,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要举措,把智慧和力量聚焦到县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持续助力“平安睢宁”“法治睢宁”建设。扎实服务“六稳”“六保”,依法保障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以更优更实检察产品推动农业农村全域提升、全面振兴。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倾力助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以创新社会治理为着力点,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聚焦“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这项制度化解矛盾、促进治理的综合效能。以公开听证信访案件为抓手,推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深化“检格+网格”“网格+12309”长效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讲好办案故事,加强法治宣传。

  四是以高水平法律监督为着力点,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准确贯彻民法典精神,继续做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不懈推进司法救助,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坚持不懈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保障天蓝地绿水清气净;坚持不懈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化解、虚假诉讼监督等;坚持不懈落实最高检一号、三号、四号检察建议,真正做到“人民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检察机关就做什么。”

  五是以开展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从严治检,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全方位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正风肃纪。把强素能作为根本保证,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全面落实领导带头办案,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用实干创造、用奋斗作答,全力谱写新时代睢宁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五年再造一个新睢宁、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县域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