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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2020-01-06 14:05: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3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智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求极致”的标准大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整体工作处于全市检察条线第一名。

  一、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保障睢宁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紧扣高质量发展的“睢宁实践”,切实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好检察护航作用。

  主动服务“乡村振兴”稳步实施。围绕县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既办准办好涉农案件,又做好“后半篇”文章,积极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针对古邳镇古邳村集体资产被陈某通过非法诉讼查封多年未处置,严重影响乡村建设一案,与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密切配合,使该案得以有效处置,保护了集体资产安全,还百姓公道。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保障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与公安机关配合加大对农村基层“村霸”、宗族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力度,通过检察建议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新时代睢宁乡村全面振兴做好检察保障。

  靶向服务“三大攻坚战”打好打赢。

  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建立风险防控四项机制试点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严惩金融领域多发高发涉众型犯罪, 在党委领导下,审慎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快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证据,有效控制舆情,金融风险得以有效化解。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选派优秀年轻干警担任村第一书记,成立帮扶工作队,包挂帮扶李集镇3个村、困难群众21户,实现全部脱贫。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9.1万元,救助39户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近亲属,采取“司法救助+N”多元化救助模式,帮助被救助人精准脱贫。办理的汤某某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十大典型案例”。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对造成我县环境二次污染的环境污染犯罪实行“双罚制”,既追究刑事责任,又追究环境修复民事责任。认真落实县委实施水源地全面保护的意见,针对黄河故道非法养殖点污染饮用水源地的突出问题,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和县人大、县政协、县生态环境局等11家单位召开全省首例“圆桌会议”,成功拔除污染“钉子户”,有效地保护了睢宁人民的饮用水源地安全。该案获最高检、省、市三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成功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服务保护环境建设公告案例,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在县委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办理的“睢宁模式”,做到“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确保办案质效。依法审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128人,关联案件61件140人。高度重视对睢宁当地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依法提前介入以梅广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确保精准打击。高质量完成徐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张光明等68人特大涉黑案件审查逮捕、起诉工作,张光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立案查办了徐州市检察院指定办理的铜山区2名司法人员徇私枉法职务犯罪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的经验做法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肯定。我院获评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3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并入选公告案例。

  “检察方案”助力民企健康发展。对标县委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联合县工商联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积极构建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的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方案”。开展“检察走进百家民营企业”活动,对接24家重点民营企业,发放《服务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防控手册》。针对我县一大型上市企业被行政处罚而影响了企业信誉问题,主动发挥检察职能,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信用办等相关部门,及时帮助恢复信用,助力健康发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24人。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成功为我县一重点民营企业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审慎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多为企业生存发展着想,依法对5家涉案企业和10名涉企人员作出不起诉处理,其中1起案件获评“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精品事例”,该项工作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睢宁建设取得新成效

  紧抓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深入推进平安睢宁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9人、提起公诉1275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绑架、抢劫等八类严重暴力型犯罪76人,起诉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犯罪241人。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2.2%,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成功办理公安部督办陆小明等14名被告人跨省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有效震慑犯罪。对长期非法上访,采取诬告、滥告、恶告方式占用信访通道、扰乱办公秩序,严重影响睢宁形象的鲍某某、蔡某、魏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公诉,坚决铲除社会“毒瘤”,树立社会正气。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推动党建+基层治理“四位一体”工程,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0件,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主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连续多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讲好法制故事,传播检察声音。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防控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深入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公安机关成功办理一起拒不支付70余名农民工360余万元劳动报酬案,及时消除群体性信访隐患。联合县民政局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关爱协作机制,关爱“事实孤儿”。联合县教育局共同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上好全县200多所中小学“开学第一课”,在社会治理网格点设立“小雨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织小学生开展“我用画笔来说法”活动,运用儿童画进行普法。我院荣获全国女童保护“优秀团队”称号。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获得新进展

  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注重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用好调查核实权,准确界定调查核实的范围,持续加强侦查监督。注重抗诉和其他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持续加强审判监督。依法追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薛某等3人。注重推进规范化办案、精品化办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办案的生命线,我院审查办理的案件未出现质量不高和无罪案件。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贯彻县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做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与监察调查之间衔接,依法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和孤儿补助金、农资专项补贴等腐败犯罪。全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1件23人,已判决13件14人,其中副科级以上8人,基层组织人员10人,“保护伞”6人。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2人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坚持惩防并举,全力助推“三清睢宁”示范区建设。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依法对当事人申诉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8件,法院改判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4件,法院依法采纳53件。与法院共同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强化对虚假诉讼监督。注重促进民间借贷案件审判规范化,由过去“坐堂问案”向“亲历办案”转变,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性。通过办理民事申诉案件发现许某某、周某某近年在审判机关涉及民事案件90余件,通过调查发现二人系职业放贷人,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审判机关对58起关联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均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注重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从供给侧提供优质的司法产品,办理的保障47名农民工的125万余元工资款优先受偿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积极开展最高检部署的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涉及到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国有资产保护的案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后经与审判机关共同努力,该类案件的财产执行基本到位,有效保护了国有资产安全。针对药店存在执业药师“只挂证不坐堂”的乱象,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强化治理检察建议,行政监管部门组织专项治理,规范了医药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工作做法获省市两级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近两年,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监督下,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发展。2019年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全部采纳。办理陶磊、陶帅涉黑团伙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的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告案例。2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积极开展“等”外公益保护,围绕公共空间治理、安全生产等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关领域进行稳妥探索。针对县威尼斯商城存在多处乱搭建问题,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19处近300平方米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并推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保障乡村建设的规范进行。

  四、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

    围绕完善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蹄疾步稳落实各项重大改革任务,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做好检察人员分类、动态管理等工作。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规则。坚持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入额院领导全年人均办案25件。实行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平台建设,经省院考核,我院员额检察官各项业务办案绩效均进入全省前十名。

  规范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改革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县委领导支持下,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数由原来的16个降至8个,涵盖专业化的刑事办案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进一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由同一员额检察官或办案组一办到底、全程负责,提高了办案质效。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新确立的刑事司法制度,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我们发挥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主动加强与县法院、县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出台《睢宁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意见(试行)》,联合县司法局建立值班律师库。推动繁简分流,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衔接的诉讼体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700件972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37件,极大提升办案效率。

  五、创新“党建+检察”模式,队伍“四化”建设呈现新面貌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坚持讲政治、抓业务、强队伍,积极打造检察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以新思想为统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上率下领学促学,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自学12次,坚持检察长带头讲党课,送法进基层。沉到基层调研28次,帮助基层解决问题12个,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5篇。深挖根源查摆问题6项,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完毕,相关工作获县委指导组充分肯定。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党建活动常态化,组织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推行“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注入党建新活力,推动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院党建活动室被推荐参评全市“党建工作示范点”,1名检察人员荣获第七届江苏省“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持续强化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坚持用人才“高峰”撑起智慧检务建设“高地”。制定《2019-2021年人才培养规划》,通过“检察官导师制”“联合培养”等模式,帮助干警成长。开设“检察长讲坛”“员额检察官论坛”等各类小课堂,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强化以案代练。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将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动力引擎,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开发了公益云平台,加强对驻所检察监控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进行数字化改造,强化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的应用,积极推进智慧办案、智慧管理,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抓好制度建设,出台了学习教育、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案的管理体系。健全检务督察制度,紧盯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把廉政风险降至最低。举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月活动,召开作风剖析会,查问题、严整顿、强教育,切实转变作风,不断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未出现一起违纪违法现象。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先后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党组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12次,走访听取意见300余人次,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参加重大活动7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先后荣获江苏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双先”表彰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工作得到最高检和省市县批示肯定17次。全院各部门和干警获省级以上荣誉12项,市级荣誉24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新时代新形势下,服务和保障新睢宁建设的工作举措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对照检察改革新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努力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检察产品还偏少,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突出高质量发展总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在推进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展现更大作为,努力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睢宁的新篇章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保障。

  一要在推进打造县域治理“睢宁样板”上持续发力。深化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好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三篇大文章。创新制度体系,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更好服务“强富美高”新睢宁建设;推进制度完善,探索检察工作“问计于民”“接诉即办”“接访即复”,推动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维护制度权威,通过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促进职能部门树牢法治观念,履行法定职责,把制度优势更高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市前列贡献检察智慧。

  二要在推动睢宁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强化担当意识和斗争精神,找准找实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提高检察工作贡献度。服务打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和“三大攻坚战”,更加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服务民营企业,认真落实平等保护理念,改进办案方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在办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长效常治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对相关犯罪打击力度,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持续发力。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落实“捕诉一体”机制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以借力借智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以办理典型性案件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以推动“回头看”常态化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树立“整体质量意识”,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倒逼提升司法办案质量、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四要在加强党的建设打造检察铁军上持续发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功能,用新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发挥党组织在司法办案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科学选人用人,做实鼓励激励,锻造全面过硬的“四化”检察队伍。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落实领导干部办案机制,健全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着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信心不断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初心、勇担使命、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新时代睢宁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睢宁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睢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