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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2019-01-07 11:12:00  来源: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4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徐智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践行责任担当,为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睢宁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深刻把握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的“睢宁实践”,先后制定出台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意见16条,助力县开发区创新发展意见10条,明确服务保障的总体思路和服务举措。围绕全县乡村振兴、工业转型、创新驱动等重点工作靶向发力、精准服务。打击偷盗农产品、破坏生产经营等影响农业产业发展的犯罪22件27人,严惩各种坑农害农犯罪。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30次,参与化解土地流转、果园承包等纠纷10件次。服务农村法治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大局。设立派驻姚集镇高党村检察工作室,延伸检察机关服务平台。派驻开发区检察室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0件,释法说理16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00余次。县委贾兴民书记对检察院助力开发区发展的做法给予批示:“检察院落实县委要求迅速有力,在助力开发区发展上,体现了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

  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1 人,起诉1人,在办理郭某诈骗案中,为受害企业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4件7人,积极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依法审慎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在办理刚达到追诉标准一起民企涉税犯罪案件时,没有机械执法、入罪即诉,而是严格把握执法司法标准和法律政策的适用尺度,由于该企业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吸收就业人员450余人,年度纳税300余万元。如果起诉,该企业的信用等级将被降低,经营融资将面临困境。所以,对涉案民营企业及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时,以与县工商联等单位联合设立的“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协作办公室”“法律风险防控大讲堂”为载体,通过开展系列法治讲座,发出检察建议,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多种形式向辖区内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风险提示,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该案被推荐参评“徐州营商环境建设优秀事例”,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

  主动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等金融领域多发高发涉众型犯罪,批捕52人,起诉87人,办理一起以宣传红色思想为名的新类型非法集资案,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领域传导。在精准脱贫方面,选派优秀年轻干警担任村第一书记,包挂李集镇庄河等村驻村帮扶。大力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为25户因案致贫的群众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在污染防治方面,督促移送破坏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犯罪4件4人,发现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件,履行诉前程序19件,督促整改到位18件。对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徐州铜山区陶某涉黑团伙破坏国有矿山资源案、浙江舟山市某公司向我县岚山镇境内倾倒油泥污染环境案分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破坏睢宁环境的犯罪单位和个人修复责任。为切实保护睢宁县生活水源地安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故黄河禁养区内非法养殖场进行拆除,做法得到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肯定。

  二、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睢宁建设。

  持续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精准引导侦查,精细审查案件,精心应对庭审,办理了徐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两起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其中徐州市区程某某等62人涉黑案已一审宣判,被告人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该案获评徐州检察机关2018年度“十大刑事典型案件”。持续加强横向配合,与监察委、公安机关会签了涉黑案件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其工作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并被最高检转发。在办的另一起涉黑案件涉案人员数百人,已批准逮捕174人。“破网打伞”取得重大突破,追捕追诉“保护伞”2名,向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2件,相关做法得到高检院肯定。

  坚决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始终把握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中体现检察贡献。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48人、提起公诉1100人,其中对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案件提起公诉243人。提起公诉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3人,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40人,涉枪涉爆犯罪2人,黄赌毒犯罪110人。提前介入引发舆论热议、社会关注的“6.4”恶性杀人案等,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收集证据,保证该案顺利办理。依法批准逮捕借上访之机实施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犯罪的恶势力分子杨某某、贾某某等人,坚决铲除影响睢宁发展形象的社会“毒瘤”,树立社会正气。

  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对轻微案件不批捕93人,不起诉59人。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收集机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3件,依法办理答复,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政风热线”等活动,讲好法制故事,传播检察声音。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17件,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中建议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药品虚假广告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建议”。

  注重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积极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支持起诉43件,为农民工讨薪37万余元。认真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保障47名农民工的125万余元工资款优先受偿,该案被市院推荐参评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建立符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专业化、专门化办案机制,对28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设立了睢宁县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小雨滴”普法工程与“控辍保学”专项事例分别被评为第二届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和优秀事例。

  三、始终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精准监督,注重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创新引导侦查等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预查工作站,开展取保候审未提捕未移诉专项监督活动,对公安机关立案撤案不规范、遗漏犯罪嫌疑人、侦查活动审判活动不合法问题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建立刑事案件质量集中通报制度,对证据收集、同步录音录像不规范等违法情形向侦查机关集中通报,促进规范执法。立案监督的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盗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依法抗诉的万某某故意伤害案获改判,均被评为徐州检察机关2018年度“十大刑事典型案例”。办理的徐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铜山区陶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规范公安机关批准逮捕执行行为,维护法律严肃性。注重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权,对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32件,办理的周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认真办理在押人员举报控告申诉案,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为在押人员李某某等人追回不当扣押的财物共计40余万元。扎实做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深入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促进财产刑执行案件办理规范化。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认真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7件,收到回复69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依法对当事人申诉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并被市检察院采纳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探索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邀请具有建筑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办理一起虚构工程量骗取高额工程款案件,提供专业智力支持,帮助精准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强化民事执行监督,依法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2 件,均已立案。

  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坚决扛起宪法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责。将公益诉讼工作列为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率先在全市建成集线索收集、案情研判、案件办理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公益诉讼中心,强化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配备食品检测、空气检测设备及无人机等高科技产品,助力精准监督。主动与县监察委、法院、公安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提升公益保护合力。通过诉前程序成功推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局追回7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县规划局追回690余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理全市首批食品安全类公益诉讼案件。

  四、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着力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坚决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蹄疾步稳落实各项重大改革任务,以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做好第三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设立专业化的办案组,实行“捕诉合一”办案,即同一承办人或办案组既负责案件的批捕又负责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办案成效凸显。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制度。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数 31件,出庭支持公诉30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5次。进一步优化办案组织和权力清单,建立以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系统随机分案,促进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办案。

  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机关自身适应改革,与县监察委建立案件移送衔接等机制,着力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形成反腐合力。做到惩防职务犯罪不懈怠、不脱节、不断线,助力打造“三清”睢宁。清理遗留职务犯罪案7起,移交问题线索12件。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8件10人,提前介入8件,案件提前介入率100%。经审查,决定逮捕4人,公诉5人,判决2人。其中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姚某某受贿案、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刘某挪用公款案等提起公诉;对市监察委指定管辖的云龙区骆驼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王某某受贿案依法决定逮捕。

  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将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动力引擎,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积极推进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支撑,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打好网信建设基础,加强专业人员的培养,规范各种平台软件的使用,探索网信运维服务外包模式,对驻所检察监控系统进行数字化改造。在全市率先上线运行司法档案管理系统,参与省检察院检察官绩效考核软件的开发运行。在原有“政法云”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开发出公益云平台全省领先,在省委政法委政法大数据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强党建、抓班子、带队伍,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主动报告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落实党内制度。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实施意见》,高标准建设党员教育示范基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党性教育等活动,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5次,逐步形成了德高业精、风正纪严的院风院貌。

  内外兼修强素能。突出条线培训、实战培训、“点单式”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疑案精解研讨、庭审观摩、辩论对抗赛等活动,推行“圯桥讲坛—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教育学习新模式,重点培养检察领导人才、业务领军人才和专家型人才。在全市检察机关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2项团体荣誉和18项个人荣誉,2人入选省、市院人才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线索收集与共享机制研究》课题获国家级立项,3篇论文被省法学会评为优秀论文。

  强化责任严管理。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明纪律、整肃作风。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机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把廉政风险降至最低,连续多年保持零违纪违法。

  接受监督树公信。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先后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党组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施意见》,创新工作模式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工作做法得到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县政协领导批示肯定。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10次,走访听取意见300余人次,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参加重大活动8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开拓进取、砥砺前行,

  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被评为 “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检察工作得到省市县领导批示肯定16次。全院各部门和干警获省级以上荣誉4项,市级荣誉54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新时代新形势下,服务和保障新睢宁建设的工作举措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对照检察改革新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努力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检察产品还偏少,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化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突出“科学、依法、规范、公正、创新”工作导向,树立强烈“答卷意识”,紧扣“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努力做到“三个寻求”和“四个坚定不移”,助力坚定走好“六条道路”,以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工作成果,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主动请示报告工作。把准政治方向,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动工作,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切实与县委中心工作合拍共振。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贡献度。进一步深化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有效化解风险、促进发展。以更大力度服务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改进办案方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腐败问题治理。加大对涉众型犯罪、电信网络、食药环境、涉农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点带面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提高检察办案附加值。

  三是坚定不移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检察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今年我们要深化认识转隶就是转机,全面适应转隶对检察机关带来的新形势,坚持不懈地开展好反腐败斗争工作,履行好法律赋予新的侦查办案和公益诉讼职能,通过改革创新,精准办案,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来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突出法律监督主业,树立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以促进规范司法,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提升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四是坚定不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指示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继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加快完善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考核体系,强化司法过程错责任追究和案件倒查,推动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端正用人导向,推进办案团队建设,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强化育人导向,注重培养领军人才和专业型人才,形成合理检察人才梯队。严实管人导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树立清风正气。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睢宁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睢宁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编辑:张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