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2016-12-23 11:07:00  来源:睢宁县检察院

——201616日在睢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维护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针对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深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142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132人。 

  (一)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侵害群众人身安全、财产权益的犯罪,依法批捕故意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53人,起诉94人;批捕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21人,起诉260人。先后批捕、公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倪胜南等10余人特大制造、销售假币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办理了邓志刚等20余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等一系列新类型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10人,起诉33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等实行轻缓化处理,依法不批捕92人,不起诉32人,促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编写出版全国首册儿童画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小雨滴》,受到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对涉罪未成年人倾注更多司法人文关怀,全面开展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管护帮教等工作, 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6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其重返校园,其中3人考上大学。 

  (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依法促成刑事和解19件。建立健全司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敏感案件,认真做好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积极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新形势,及时将相关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受理申诉信访案件131件,均依法妥善处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9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开展救助。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撰写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分析》、《行贿犯罪呈现“三高三强”新特点亟待引起重视》等调研报告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坚决贯彻上级关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行业、热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反腐呼声。 

  (一)大力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20人,其中科级干部67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案件45人。坚持系统查、查系统,查办了广电系统吴卫东等7人窝串案件,收到了查办一案、牵出一串、教育一片的效果。开展惩治和预防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了鸿发客运公司原董事长韩宝亚等5人涉嫌贪污、挪用农班车燃油补贴款案件,引起强烈的反响。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查办了庆安镇龙集村原支书杨树米贪污、古邳镇旧州村原支书高永涉嫌受贿等案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感知度。 

  (二)严肃惩处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11人。查办了全省首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渎职侵权案件23人。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组织开展查办违法批地、放纵违建等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共立案查处48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发挥了积极的警示作用。反渎局被市院党组推荐为全省十佳反渎局 

  (三)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发出检察建议18件,推动建立健全制度30余项。深入发案单位开展跟踪问效大走访活动,组织参观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2000余人次,举办全县基层行政执法领域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以案释法宣讲大会,与邮政部门联合开展预防邮路活动,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46批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市率先成立廉政与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整合全院及社会各方力量,构建职务犯罪惩、防、研、宣一体化新格局。 

  三、更加注重司法公正,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力度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维护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不断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通过开展个案监督、重点监督、专项行动、检察建议、抗诉等多种监督形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使法律监督形成合力。依法纠正不当立案33人,追诉漏犯7人,提起抗诉11人。依托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平台,对多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二)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大对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力度,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4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察活动,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的15名罪犯,监督予以收监。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力度,依法办理特赦案件88人。立案查办了上级院交办的首例监狱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办理保外就医案件22人,实现了刑罚执行领域办案的零突破,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对认为确有不当的生效民事裁判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诉讼活动、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件。对正确的裁判,耐心释法说理,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和解工作,有力维护了裁判文书的既判力和正常的诉讼秩序。支持起诉的326户农民假农药受害案,追回损失36万元,6名责任人受到刑罚处理,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该案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例。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建设单位拖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1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追缴,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全面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任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提升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修养。通过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坚持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每月首个工作日举行青年干警我对国旗说活动,开展牢记历史、筑梦未来主题党日、岗位之星评选、让党徽在岗位上闪光劳动竞赛等活动,培养和选树身边的典型,弘扬正气,激发活力,打牢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按照能力建设深化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组织干警到省检察官学院参加全员学习培训,邀请部分高校学者、检察机关业务专家辅导授课。开展青年干警导师制培养、师徒结对活动,实行年轻干警轮岗制度,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20余次,全面提升干警司法办案专业技能和素质。在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比武中成绩优异,连续两年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注重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2人入选最高检组织的公诉高端人才研修班。我院现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人,全省检察专门人才5人,全省检察业务能手13人。 

  (三)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2014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逐案梳理,进行拉网式评查,对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分析研究,查找不足。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座谈会,通报整治工作情况4次,发放征求意见函200余份。对发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出台6项规范性制度,增强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实现司法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切实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明确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坚持一岗双责。推行班子成员上党课、干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定期召开干警思想状况分析会、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实行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基地的教育引导作用,开展对干警廉洁从检、规范行使检察权等情况的检务督查50余次,营造风清气正、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五、更加注重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进一步推行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完善和落实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为人民谋利益。 

  (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司法活动、办理大要案等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201510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并给予高度评价。 

  (二)畅通代表委员联络渠道。依托网络、短信、刊物等多种联络平台,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确保联络工作取得实效。不断丰富联络内容,召开检察工作通报会22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办公办案场所,参加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听庭评议等活动,主动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深化检务公开。顺应司法民主与公开要求,推进检察权阳光运行。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729人。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检务公开,网上公开法律文书672份,程序性信息1503条,重大案件信息21条。加大检察宣传力度,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开通睢宁检察官方微博、微信,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201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全院干警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2014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获“2012-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内设部门20余次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干警27人次在市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22人次被市级以上机关记功、表彰。201510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视察睢宁检察工作时,给予了“工作有追求、干事有激情、队伍有正气、业务有举措、整治有力度、创优有成效”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检察职能的发挥还不充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还有待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新人较多与任务较重的矛盾仍较为突出;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利用新媒体宣传的力度欠缺,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对于以上问题,以及在本次大会上将要收到的宝贵意见,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提升全面小康、建设美丽睢宁的奋斗目标,更加自觉地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以目标引领为追求、队伍建设为保证、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睢宁,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新作为。进一步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全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办案方法,突出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在优化发展环境、助力转型升级、护航县域崛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聚焦刑事犯罪多发领域,重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处置涉及企业的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有新成效。进一步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大案要案,更加重视行贿案件的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大力推进侦查办案法治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司法办案,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加强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积极搭建网络媒体预防的新平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有新举措。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加强和规范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等问题的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和落实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以及相关监管活动的监督。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在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方面实现新突破。 

  (四)深化检察改革有新进展。进一步落实上级院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深化检务公开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两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加大创新力度,努力通过创新破难题、增动力、促发展,打造睢宁检察工作品牌,以检察改革的实际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更好的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建设。 

  (五)提升队伍素能有新业绩。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持之以恒地开展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党章意识,深入开展检察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培养,把加强干警素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观摩庭审、名校送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模式,促使年轻干警快速成长成才。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彰显队伍建设的实际成效,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创优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牢记人民的期望与重托,锐意进取,认真履职,务实创新,忠诚为民,奋力开创睢宁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睢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jcw_xzjn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