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1月27日,睢宁县院联合县公安局在原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睢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睢宁县公安局局长周新宇、睢宁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林出席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为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等职能作用。一是充分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分别派员常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明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的组织协调、对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指导、对监督意见和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侦查监督、检警协作配合,从而推动双方工作顺畅流转。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在尊重侦查规律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刑事案件衔接、业务研判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工作,强化侦查监督工作的内外部衔接配合,督促检警双方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切实保障监督效果。三是打破检警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纽带,加强检警工作交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互相通报交流的形式,推进跨部门协同办案;同时健全完善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与公安机关共享的制度机制,实现数据双向交换、共享,保障侦查监督职能全面有效发挥。
下一步,睢宁县检察院将与睢宁县公安局继续加强协作配合,通过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形成合力。参加活动人员还参观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